藍未動員護黨產條例修法 綠成功封殺「救國團條款」
国民党立委游灏等提出为救国团解套的「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修正草案」,今天排入立法院院会报告事项,民进党团提议退回程序委员会,由于国民党团并未动员以人数优势进行表决,全案退回。图/游灏办公室提供
国民党立委游灏等提出为救国团解套的「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修正草案」,今天排入立法院院会报告事项,民进党团提议退回程序委员会,由于国民党团并未动员以人数优势进行表决,全案退回需重新在程序委员会闯关。
「党产条例」修法共有37位国民党立委提案、连署,提案案由指出,鉴于党产条例实施情形,发生行政机关不当扩权,严重侵害公益团体(如:救国团)权益,除妨碍其正常运作,亦损及社会和谐,显偏离初始立法目的,为促进民主政治良性发展,保障人民依法享有之宪法基本权,因此提案修法。
具体修法条文为,在党产条例第四条,关于附随组织定义,新增「但曾隶属于国家者,不在此限」文字。若修法通过,救国团将可望解套,不再被认定为附随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