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营王家贞因1案恐失参选资格?本尊喊违宪 检方说话了

国民党台南五选区立委参选人王家贞5日在国民党台南六选区立委参选人陈以信等人的陪同下举行记者会,除痛批新法剥夺所有正在缓刑者的参选资格,明显违宪,还强调已委托律师递状声请易科罚金。(洪荣志摄)

国民党台南五选区立委参选人王家贞因伪造文书案件被法院宣告缓刑,尽管她已经完成登记,但因受限今年6月修订的选罢法排黑条款,外界担心恐将影响参选资格。王家贞5日除痛批新法剥夺所有正在缓刑者的参选资格,明显违宪,还强调已委托律师递状声请易科罚金。不过,台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蔡宗圣表示,过去并没有抛弃缓刑改易科罚金的先例,检察官将于收案后依法律规定审酌。

据了解,王家贞因高报服务处助理薪资,今年3月被台南地院依伪造文书罪判刑7月,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并命于判决确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公库支付10万元。由于未提上诉,全案于今年4月底确定,她也支付公库10万元。

不料,今年6月立法院修正选罢法纳入排黑条款,其中第26条不得登记为候选人资格的条件,第九款即明订「犯第一款至第六款以外之罪,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确定,尚未执行、执行未毕、于缓刑期间或行刑权因罹于时效消灭。」鉴于王家贞目前还在缓刑期间,即使已经完成登记,参选资格恐有疑义,将待中选会本月15日正式公告参选人名单。

王家贞今天在国民党台南六选区立委参选人陈以信、台南三选区立委参选人姚正玉及市议会国民党团书记长蔡育辉等人的陪同下举行记者会时,强调她没有贪污、没有A钱,此事已经司法确认,之所以会有此案,系因为让2名卡奴朋友能养家活口,采取「便宜行事」的做法发给薪资。

王家贞还认为,今年6月行政院提案、立法院通过修改的选罢法,凌驾于宪法之上,将所有正在缓刑的人都剥夺参选资格,让缓刑微罪等同褫夺公权重罪,违宪剥夺公民参政权,尽管她可能成为首位违宪恶法的受害者,但她不会推卸责任,不会千错万错都是别人的错,仍将逆风前行,竭尽全力与恶法拚搏。

王家贞说,缓刑是给受刑人免予执行的宽典,受刑人应可抛弃缓刑的利益,她已经委托律师向台南地检署递状声请易科罚金,以求在投票日前执行完毕参与立委选举,绝不放弃任何挺民主、护公义的责任承担。

陈以信也指出,选择缓刑或易科罚金是当事人的权利;更何况,王家贞4月判刑确定,选罢法6月才修改,她也「无期待可能性」,因此希望检方准予易科罚金。

蔡宗圣回应说,《刑法》第75条及第75-1条有撤销缓刑的条件,但依《刑事诉讼法》476条的规定,撤销缓刑须由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