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父4度猥亵女儿!送iPhone「作证别讲太清楚」 重判10年定谳

▲女儿遭狼父多次猥亵,狼父还以iPhone引诱她,要她笔录别讲得太清楚,试图脱罪。此为示意图。(图/123RF)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新北市男子阿文(化名),趁着与女儿睡觉的机会,自幼儿园大班起到小四时,共4次抚摸女儿私密处。女儿隐忍到国中一年级,才向老师告知。案发后,阿文竟以高价iPhone手机为饵,引诱女儿不要将案情说得太清楚,试图脱罪,阿文也一度获判无罪。但最高法院审理后,将阿文重判10年定谳。

判决指出,阿文与妻子、女儿,曾共同居住在桃园杨梅的老家,当时还有爷爷奶奶同住。但阿文竟趁着妻子上夜班的机会,趁着与女儿同睡,在女儿大班时,首度猥亵女儿得手。之后阿文又在女儿小三、小四时,以同样的手法,3度猥亵得手。

女儿被侵犯后非常惊讶,但担心遭责骂,所以不敢反抗。一直隐忍到国中一年级,才向学校的老师说出实情,距离第一次遭侵犯已经相隔7年。校方通报桃园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转知桃园市政府警察局妇幼警察队,全案因此爆发。阿文遭到检方侦办后,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认定阿文共犯案4次,判刑5年6月;案件上诉二审后,高院竟以女儿的供述显有疑问为由,最后以查无实证改判阿文无罪。案经撤销发回,高等法院更一审审理后,又改认定阿文共犯案4次,成立4个对幼童强制猥亵罪。

而更一审量刑时更指出,阿文色欲薰心,违背伦常,对年幼女儿施以狼爪,影响女儿身心健康及人格发展甚钜;且他矢口否认犯行,甚至在女儿做笔录前,还以生日时赠送高价的全新iPhone手机引诱女儿,要求她不能对案情讲得太仔细。更一审因此加重刑度,改重判阿文有期徒刑10年。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2日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