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浪车祸重伤好心女送医 未付完4万医疗费竟挨告…检不起诉

桃园陈姓女子去年12月发现路旁米克斯犬因车祸受伤,送至医院救治,仅付1万元后,剩余4万余元未支付遭院方提告诈欺。(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桃园市陈姓女子去年12月在桃园区发现一只米克斯犬发生车祸后在路旁哀鸣,陈女好心带狗到附近兽医院就医,当下立即付了1万元当订金,也留下联络电话资讯,但兽医院医治后结算医疗费用还需4万余元,但联络不上陈女,陈女也未将米克斯犬领回,因此向警方提告陈女诈欺;陈女侦讯时否认诈欺,当时曾向医院说明,若救不起来就不要救了,也支付1万元费用;桃检以诈欺罪嫌疑不足,应循民事途径解决,19日侦结陈女予以不起诉处分

检警调查,34岁的陈姓女子在去年12月28日凌晨2时许,经过桃园区三民路附近时,发现1只米克斯犬「乌龙茶」疑因车祸受伤在路旁哀鸣,陈女立即将受伤浪浪带至最近的兽医院接受治疗,当时曾说,浪浪车祸受伤,希望院方救治,当场支付1万元后,还留下医疗同意书连络电话等资讯,但医院后来就无法联络上陈女,「乌龙茶」被留置在兽医院。

兽医院陈姓业者质疑,陈女当时送来米克斯犬「乌龙茶」,扣除1万元订金后,后续医疗费用还需支付4万余元,但陈女没有依约给付,事后也无法联系上,也未领回米克斯犬,因此控告陈女诈欺。

桃检侦讯时,陈女否认诈欺犯行声称当时在路旁看到米克斯犬被撞成重伤,好心将狗送到最近的动物医院治疗,自己也支付1万元医药费,医院当时有说,后续治疗还会有费用,但她曾向院方说「如果救不起来就不要救了」,并没有一开始就打算不支付医药费。

检方认为,陈女确实有支付1万元医疗费用,并且在动物医院的住院病例卡、医疗同意书所有留下姓名身分证字号与联络电话等资讯并无不实,可见个资并非虚构,也非自始无付任何款项,陈女事后可能因经济问题未缴纳余款,难以据认有诈欺得利犯意,侦结予以不起诉处份,本案属于民事侵权债务纠纷,业者应循民事程序解决,陈女所为与刑责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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