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猫遭集体毒杀 南市动保处缉凶

台南市区惊传数十只浪猫被集体毒死,市议员卢昆福(右)质询要求动保处长周志勋(左)会同警方缉凶。(取自台南市议会网站/洪荣志台南传真)

台南市中西区户政事务所后方的协和公园一带,连日来传出有人喂食掺有毒药的猫食,造成数十只在周遭活动的浪猫被集体毒死。动保处8日凌晨接获通报后,除立即派员前往查处,也将与警方合作、调阅监视器画面厘清真相。市议员卢昆福要求动保处缉凶,并依《动物保护法》严惩行为人。

台南市议会定期大会昨天进行农业局业务报告时,卢昆福质询揭露这起大规模毒杀浪猫事件。他说,有位阿公近日已经捡拾15只大小浪猫的遗体,也有民众收了7只浪猫遗体;公园遍地可见猫尸,甚至连还在喝奶的幼猫也有,研判应是猫妈妈吃了毒食后喂奶,间接造成幼猫受害,让人深感不舍与愤怒。

卢昆福认为,这起毒猫事件的范围相当广,包括中西区协和公园、靠近兑悦门区域及民族路的巷弄内,都散布大小不一的浪猫尸体。这些死亡的浪猫不是口吐鲜血,就是口吐白沫,邻近区域还残留疑似掺毒的猫饲料,投毒者显然有意将当地所有的浪猫全部毒死。

动保处长周志勋表示,投毒者已经明显违反动保法,动保处接获多位民众通报后,除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处理,也将询问当地住户及尝试调阅私人监视器画面,并与警方配合追查行为人,进一步厘清案情。

不过,鉴于猫只尸体已清理完毕,无法检验毒物,进一步判定是否因为毒物致死;动保处也要求相关人员,未来接获类似案件时,需将猫只尸体先送回动物之家冰存,以利后续检测毒物。

动保处还强调,根据《动物保护法》规定,任何人不得骚扰、虐待或伤害动物。如经调查确认有违法行为时,依法最高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并科20万至200万元不等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