榔头重敲女教师14下...咬掉乳头反锁致死 冷血男暂逃死刑

刘男榔头敲死退休女教师,还性侵咬掉乳头。(图/东森新闻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高雄市40岁男子刘志明,103年12月3日上午10时许,持榔头重击退休女教师头部14下,甚至性侵、咬掉她的乳头,导致失血过多死亡,并将车内财物搜刮一空反锁历审都依强盗杀人罪判处刘男死刑,但最高法院却认为,前审未考量他有无教化可能,12日撤销死刑,将全案发回高雄高分院更审。

前年12月3日,因为女朋友提分手,刘男心中产生报复的念头,他骑机车五金行买了榔头,还将把柄锯掉方便携带,却没一时找到女友。此时刚好又与独自驾车左营区一处市场买菜陈姓退休女教师发生擦撞,刘男情绪失控,把怒气全部转移到她身上,不顾当时车潮众多,强行拉开车门,用榔头朝女教师头部猛敲,甚至性侵泄愤,手法凶残。

刘男曾发动汽车要开走,但排档锁打不开,于是抢走皮包内2000多元现金,将女教师反锁车内,变装骑车逃逸。女教师被发现陈尸车内后座脚踏板头顶、左后脑右耳附近被榔头重击,检警还在车内找到疑似头盖骨碎片警方在4天后(12月7日)将藏匿在楠梓台糖量贩店美食街的刘男逮捕到案。

法官认定刘男人性已泯,毫无悔意,且无精神障碍,一、二审都依强盗杀人罪将他判处死刑。但是最高法院却指出,二审援引的精神鉴定和心理评估报告,只说明刘男再犯率超过5成,却没详述他有无教化可能性。此外,前审认定刘男到案后即坦承犯行,判决理由事实不符,12日发回高雄高分院重新审判。性侵部分,一审判刘男10年徒刑,未上诉已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