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常买保险套全用在老婆闺蜜身上 女儿惊觉发票有猫腻揪小三

老公常买保险套全用在老婆闺蜜身上,女儿惊觉发票有异,联手妈妈揪出小三,竟然是母亲自己闺蜜。(中时资料库)

一名李姓大货车司机,偷偷与老婆的闺蜜,同时也是公司会计A女发生外遇,并在107年底到108年初,多次相约出游并发生多次性关系,但李男的2位女儿从父亲抽屉内6张发票兑奖,赫然发现发票清单上都有购买保险套纪录,于是偷偷告诉母亲,这时才发现老公和自己的闺蜜搞上床,闺蜜事后承认造成正宫痛苦,让正宫大崩溃提告求偿60万,法官调查时,女儿也出面作证是他购买,台中高分院判决李男与小三应赔偿正宫新台币20万元,不得上诉。

根据判决书记载,A女与李姓货车司机为同事关系,两人自民国107年8月某日起至108年2月止,互以聊天软体聊天、私下出游;并先后于107年11月到108年1月间,至少发生6次性行为,正宫控诉,A女此举侵害她的配偶权,导致她精神遭受重大打击,产生情绪及睡眠障碍。

李男的女儿证称,这6张发票是父亲所有,由她和妹妹从其父办公桌抽屉内取出兑奖,而且发票的消费地点都在住处附近超商,每张消费商品均列有保险套,但家中4人,只有父亲为男性,所以研判有使用保险套可能性。

但是李男出庭时,始终不否认与老婆早已长时间没性生活,法官认为,他购买保险套之举,应另有他用。加上当时女儿发现发票并告知妈妈后,妈妈就和大嫂及两位女儿,与A女相约在草屯某宫庙会面谈判。

双方前后详谈约1小时,A女最初否认自己和李男发生性关系,但正宫当场说出已经发现保险套后,A女才承认两人有交往,还发誓说,「我跟李男会断得一干二净」,并坦承两人交往半年,而且半年来都有发生性关系。

李男知道纸包不住火才坦承犯错,还拜托女儿陪同他,前往其岳母台南住处找寻妻子,最后在妻子的妹妹面前,在争协议书上签名。

A女也承认,她在108年2月曾与正宫以LINE通话,其内容提及「我知道你很痛苦,我也一样不好过,痛苦我来承受,你就原谅你老公一次,好好重新生活好吗」,并再三向正宫道歉,表明已有报应。台中高分院认为,李男与A女间确有外遇性关系。二审合议庭以阿雄及小倩侵害小苹的配偶权,判决2人连带赔偿20万元。不得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