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外遇买房给小三 女医妻揭7年「破百啪啪」超崩溃

桃园一名医生人妻小美(化名),指控阿芳(化名)与他的丈夫小伟(化名)发生不伦恋,时间长达7年,发生性行为破百次。(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桃园一名医生人妻小美(化名),指控阿芳(化名)与他的丈夫小伟(化名)发生不伦恋,时间长达7年,发生性行为破百次,破坏他的婚姻关系侵害他的配偶权,要求阿芳赔偿金神抚慰金300万,经过详细审理,于近日辩论终结,法院判决阿芳需赔偿原告小美80万元。可上诉。

小美主张,他与小伟自幼稚园时期即认识,二人为青梅竹马,长期交往多年结婚,并育有子女;阿芳则担任销售员,于104年间,透过小伟同事之介绍,因而结识小伟,阿芳利用小伟在国立大学工作之期间,频繁与小伟接触,其后阿芳与小伟即有逾越男女正常之社交行为,被告罔顾小伟系有家室之人,仍与小伟有亲密交往之关系。

小美指出,阿芳在2015至2022年间,长期与其配偶小伟维持不正当关系。小伟与阿芳于2015年至2017年间,曾频繁前往中国深圳共处,并发生性行为至少36次;2018年至2019年间,二人于新竹青草湖的汽车旅馆约会,性行为次数达48次;2020至2021年间,小伟还替阿芳购买位于桃园市的住宅,二人于该处进行性行为的次数亦达48次。

小美指控,阿芳明知小伟已婚,仍长期与其维持不正当关系,且涉及金额庞大的财务往来,包括房贷、生活费及其他开支,共约1300万元。小美认为,阿芳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其配偶权,且对其精神造成重大损害,要求赔偿300万元。

阿芳则辩称,小伟仅是其店内的客户,二人之间仅为商业往来,并无不正当关系。阿芳表示,与小伟的接触仅限于业务需求,如购买产品及提供按摩服务,且所有金额交易均有合理解释。

法院认为,小美所提供的证据及小伟的证言显示,阿芳与小伟之间存在不正当交往,且行为情节重大。根据小美提出的照片,包含小伟自后环抱阿芳、阿芳与小伟在飞机机舱内、汽车车内、电影院内环抱、扶腰等举止,确可显示阿芳与小伟间有逾越一般异性朋友间正常社交之关系,及小伟的证言,证明双方间的性行为次数及财务往来的确超出了普通交友的范畴,侵害了小美的配偶权益。

法院裁定,被告阿芳需向小美赔偿80万元,作为非财产损害的赔偿金。法院在考量到阿芳的行为对小美造成的精神损害后,认为该赔偿数额为合理,符合损害赔偿的原则。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