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斯莱斯送修被扣7年沦废铁 车主获赔34万
高雄市凌姓男子珍藏的劳斯莱斯车因修车纠纷遭保养厂扣车7年,车取回时已锈蚀损毁,凌男提告求偿。二审高雄高分院考量该车仍有残值,双方也同意按照废铁价格计算,判保养厂老板应赔偿凌男34万元定谳。(本报资料照)
高雄市凌姓男子2012年将自己珍藏的劳斯莱斯名车交给黄姓修车厂老板整修,双方因发生纠纷,车竟被扣在厂内长达7年,凌男2019年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取回时,发现车已严重锈蚀损毁,因此提告求偿,高雄高分院审理后,合议庭考量该车仍有残值,双方同意按照废铁价格计算,判黄男应赔偿凌男34万元定谳。
凌男2012年将当时已有14年车龄的劳斯莱斯交给黄男修理,过程中发生纠纷,黄男便将车子扣留在保养厂,凌男因拿不回车子,2015年提告要求返还,官司获胜后2019年间声请强制执行才拿回车子。
凌男拿车时发现,因劳斯莱斯多年没有发动、保养,不但外观生锈、掉漆,更无法启动上路,遂在估算汽车残值后,向黄男提告求偿44万元。黄男辩称,该车在2012年进厂时就已老旧不堪,多年来损耗是正常的折旧现象,不能全怪他,双方因纠纷导致委任契约终止,他早就没有保管义务,一审法官最后判黄男须赔偿44万元。
黄男不服,上诉二审,陪同凌男去取车的的林姓员工则证称,先前跟随法院执行人员、警察到场时,发现厂内灰尘弥漫,空气中也充满化学粉尘味道,车子也没有用布遮住,外观又脏又锈。
合议庭认为,保养厂平时的「酸洗作业」会产生很多挥发性化学污染物,黄男未将车子与工厂作业区隔开,也没用布遮蔽车子以防空气中的化学粉尘侵蚀,显然未尽保管责任。考量该车仍有一定的价值,双方也同意按废铁价格计算残值,废弃一审判决,改判黄男赔偿凌男34万元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