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公园乱尿不听劝 里长到场竟呛「我照样打」

高雄市张姓老翁常在公园随地便溺,遭蔡姓女子及里长劝阻时竟反呛要打死对方,还挥舞拐杖作势攻击,事后挨告。高雄地院法官认为,该纠纷没有其他证人或证据支持,无法证明张翁有恐吓的犯意和行为,判他无罪,可上诉。(本报资料照)

高雄市张姓老翁常在公园随地便溺,遭蔡姓女子及里长劝阻时竟反呛要打死对方,还挥舞拐杖作势攻击,事后挨告。高雄地院法官认为,该纠纷没有其他证人或证据支持,无法证明张翁有恐吓的犯意和行为,判他无罪,可上诉。

76岁的张翁行动迟缓,需要靠拐杖走路,常在高雄市凤山区武松公园内随处小便,导致公园散发尿骚味,引起附近居民的不满。

去年5月21日下午3点多,蔡姓女子看到张翁又在公园花盆旁撒尿,上前规劝他,没想到张翁不但不听劝,还用台语反呛「干嘛管这么多,要打死你」,还举起拐杖作势要打她。

蔡女吓得跑去找里长求助,2人一起回到公园找张翁理论,但张翁仍然嚣张不服,呛里长「做里长没比较大,我照样打」,里长只好报警处理。检方认为,张翁的言行已经构成恐吓罪,依法起诉。

高雄地院审理后认为,本案只有蔡女的单方面指控,里长只是事后听闻转述,并没有亲眼目睹或亲耳听见张翁的恐吓行为。现场的照片也只能证明双方有争执,不能证明张翁有恐吓的言语和动作。法官认为不能证明张翁有犯罪事实,依无罪推定原则判他无罪,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