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周刊/10年10万户社会住宅怎么办?

文‧庄孟翰

针对巢运「居住人权入宪,终结强拆迫迁」、「改革房产税制杜绝投机炒作」、「广建社宅达五%,成立住宅法人」、「修订公地法令,停建合宜住宅」、「发展租屋市场,制定租赁专法」五大诉求,内政部回应主要系就「十年十万户」中只租不售之三万四千户社会住宅表示,部分地方政府运用自有财源积极兴办社会住宅,例如台北市执行中计划有九千余户,新北市约七千户,台中市约二千余户,再加上现有社会住宅六千八百余户,以及县市评估中计划,预计十年将可达到三万四千户,另外六万五千户则租金补贴

姑且不论未来实际达成率多少,最低限度应先扣除目前既有六千八百余户,再按部就班逐年编列预算,并尽速公布社会住宅用地来源,以免「十年十万户」再度沦为竞选口号。其次,如何运用财税手段,例如大幅提高第二户以上非自用住宅之持有税─房屋税、地价税,促使大量空屋余屋释出,此一议题实务面而言,只要实地勘查桃园青埔及新北市林口三峡淡水等地各大社区夜间灯火几盏,即可一目了然。

接着,再增编预算逐年增加租金补贴名额,如此双管齐下,社会住宅才有落实可能。至于行之有年的购屋贷款利息补贴部分仍应继续办理,其因在于中南部房价远较北部便宜,购屋相对容易。

而当前最重要的是,如何趁房市景气逆转之际,积极研拟一套足以阻绝外来假性需求之因应对策,俾免来日投机炒作再起,阻碍社会住宅推动。

更值得思考的是,能否将十年内实价课税税收全数用于社会住宅推动,否则在缺钱又缺地情况下,如何对年轻人保证「十年十万户」的社会住宅不致沦为竞选口号。

●积极阻绝外来假性需求,以遏抑投机炒作。●运用租税手段促使大量空屋余屋释出。●兴建地点应以双北市为主,其他县市则侧重租金补贴与购屋贷款利息补贴。 ●十年内实价课税之税收应全数支援社会住宅推动。

【详细内容请参阅最新一期《理财周刊》第738期,尊重智慧财产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来源。】【提升理财力--理财课程资讯www.moneyedu.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