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挺创新研发+留人才 政院拍板员工缓课税、分红入股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政院会2日通过经济部拟具的「产业创新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函请立法院审议,经济部指出,为了力挺创新研发加留人才,草案纳入企业创新研发员工可以缓课税并能以技术入股,部长杜紫军说,缓课税虽然因为缴税延后利息会减少,但会有外溢效果,「有些微税收损失,但会有其他效益。」▲行政院发言人孙立群(右)主持2日院会后记者会左为经济部长杜紫军。(图/记者赖于榛摄)「产业创新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重点包括修正公司研究发展投资抵减年限及抵减率规定,企业得就现行规定也就是支出金额15%内抵减当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或是抵减年限延长至3年且抵减率调降至10%,择一适用。杜紫军出席院会后记者会指出,这部分根据税式支出评估,会产生其他的税课收入,课税调整方式不会造成税收减少。

草案中也新增「技术入股缓课税」,个人或营利事业以其所有的「专利权」或「专门技术」让与或授权公司使用,可以将所有的「专利权」或「专门技术」抵缴股款,得选择全数延缓至认股年度次年起的第5年课征所得税;另外,员工分红入股、员工现金增资认股、买回库藏股发放员工、员工认股权凭证及限制员工权利新股股份,也可以选择延缓至取得年度次年起之第5年再课征所得税。

针对以上2种缓课税作法,杜紫军表示,虽然税目部分因为缴税延后,利息会减少,但会有外溢效果,「有些微税收损失,但会有其他效益。」行政院发言人孙立群则转述,院长江桦会中表示,国际上产业竞争及人才竞逐日趋剧烈,如何透过政府政策鼓励业者持续投入研发创新,并协助企业留住优秀人才,是政府当前施政重要工作,感谢政委邓振中这段期间密集协调财、经等相关部会,终于能在选择「抵减方式」及「员工分红入股」这2件外界期盼已久的事情上,有所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