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保甲事务所 盼维持集会用途
苗栗县历史建筑联合保甲事务所建于日据时代,从古至今皆做为民众集会活动场所,现为大湖乡明湖村村办公室及集会活动使用。(巫静婷摄)
守护珍贵历史文化资产,苗栗县政府办理历史建筑「联合保甲事务所」调查研究暨修复再利用计划,26日于大湖乡明湖村举办说明会,由研究单位说明调查成果,爬梳历史脉络,作为后续争取修复再利用经费的依据,大湖乡亲认为建物必须维持民众集会功能,强调有「人」气,建筑才有活力。
位于大湖乡的苗栗县历史建筑「联合保甲事务所」建于1935年日据时代,为当时保正及甲长们处理保正事务的场所,现在则做为明湖村村办公室。朝阳科技大学建筑系助理教授邱建维指出,保甲事务所建物现况良好,没有需要立即补强的结构,再利用方案建议延续活动中心用途,可参考大里杙庄保甲联合事务所,布展作为历史文物馆。
大湖乡长胡娘妹表示,联合保甲事务所从古至今均为民众集会的场所,除了是村办公室,也是乡亲唱歌、跳舞、办小型喜宴的场所,县府有意保存历史文化乐观其成,但希望后续作业接地气,能维持活动中心功能,盼修复作业程序越快越好。
原大湖蚕业改良场建筑群同样建于日据时代,过去因实验场域不开放民众参观,藏身园区内的历史建筑鲜少人知,农改场去年配合农委会环境教育政策,开放民众自由进出园区后,也规画历史建筑再利用,有人时常走动管理,免于一直衰败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