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社論/推閹割版不在籍投票,民進黨仍想敷衍了事
行政院会通过中选会所提「全国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 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行政院日前提出「全国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看似有意推动延宕多年的不在籍投票制度,然实际上,范围仅限制在全国性公民投票,总统副总统和其他公职人员选举仍未能适用;技术上,也只有「移转投票」,而无特设投票所和通讯投票。面对世界潮流和公民参政权保障,民进党仍然只想虚晃一招。
台湾讨论不在籍投票超过二十年,但一直只限于「选务、公务人员」在「同县市」的移转投票,对于因工作、就学或其他原因无法在户籍地投票者未能纳入其中,无异是对其参政权的巨大剥夺。因此每逢选举,不在户籍地却有投票意愿的公民,就必须面临「耗费大量交通成本回乡投票」和「放弃投票」的抉择;海外公民更多数放弃投票。至于未受褫夺公权的在监受刑人,虽有投票权,却是名存实亡。
因为缺乏不在籍投票制度,近年即发生两次重大争议。一是二○二二年九合一大选正逢新冠疫情,疫情指挥中心下令受隔离者不得外出投票,引发争议;二是此次总统、立委大选,有受刑人要求在监狱设置投票,案经最高行政法院裁定,受刑人的声请遭到驳回。但如果有完整的不在籍投票设计,就不会发生这些争议。
长期以来,民进党对于不在籍投票,始终抱持抗拒、反对,甚至抹黑、抹红的态度。早在二○一一年,马政府拟推动不在籍投票,民进党即大力反对,宣称这是国民党「准备作票或控制投票的奥步」,更以「防止中国干预选举」为由,抹红不在籍投票。事实上,当时马政府的提案,仅有「移转投票」,并无通讯投票,根本无涉海外公民的投票权。
民进党反对不在籍投票,其实与制度设计是否完整、选举是否容易被操控无关,纯粹只是政治考量。在民进党眼中,不在籍投票适用对象最大宗,是海外公民和不在户籍地工作的军公教人员,前者又以在大陆的台商人数最多,两者都被民进党认为是「蓝营票仓」。至于不在户籍地就学的学生,虽然过去支持民进党者较多,但两相比较,显然「弊大于利」。加上此次选举,民进党青年选票严重流失,自然更无心推动不在籍投票。
至于所谓「防止中国操控台湾选举」,更属无稽。全世界采用不在籍投票乃至通讯投票者超过一百个国家,包括美国、日本、南韩等国,在美中对峙背景下,难道这些国家就不怕「选举被操控」?很显然,只是其他国家更重视对公民的参政权保障罢了。
这次行政院提出的草案并无新意,只是二年多前的旧案重提。而民进党将不在籍投票限定在全国性公民投票,排除选举,原因也很清楚。二○一八年民进党在「公投绑大选」大败,隔年即强修公投法,将选举与公民投票脱钩,致使任何公投都极难通过。因此公投可否不在籍投票,对结果影响有限,民进党也乐得以此敷衍人民。
此次大选结果,无疑为推动不在籍投票营造契机。国民党过去就积极推动不在籍投票制度,且新科立委业已提出针对选举的「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民众党亦将不在籍投票列为重点法案。民进党在立法院予取予求的时代已经过去,只要蓝白两党合作,取得「保障人民参政权最大化」的共识,全面推动不在籍投票,不是难事。
民进党也不应再以选票考量阻挡不在籍投票,而应以保障民权为要。行政院阉割版的「全国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只是在敷衍人民;将选举、公投的不在籍投票一步到位,且纳入海外通讯投票,才是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