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4年累积279罚单 他违规最大宗竟是这一项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审理金姓男子4年累积279笔交通违规裁罚,上诉撤销案,合议庭认金男未提出新事证,上诉不合法,裁定驳回上诉,不得抗告。(王煌忠摄)

平均每天1张罚单,究竟是如何办到的!金姓男子从2015年到2019年,总共累积279张罚单,其中光是行驶高速公路未缴纳过路费,就超过200件,金男主张警方及监理单位重复处罚、送达不合法、逾越裁决时效等理由,提起行政诉讼遭驳回,上诉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合议庭认为金男仅以其主观歧异见解,指摘原判决有违背法令情形,判上诉为不合法,应予驳回,不得抗告。

判决书指出,金姓男子驾驶自用小客车,分别因「汽车行驶于应缴费之公路经催缴不依规定缴费」、「在道路收费停车处所停车经催缴不依规定缴费」、「驾车行经有灯光号志管制之交岔路口闯红灯」、「在禁止临时停车处所停车」、「不依限期参加定期检验」等,从2015年1月到2019年8月,共累计279笔交通违规事实,遭主管单位迳行举发。

金男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主张部分裁罚超过3个月举发期限,且有重复裁罚、送达不合法、逾越裁决时效等,台中地院认原处分并无《行政程序法》重大明显瑕疵,核原处分无违背法令情事,驳回金男之诉。

金男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经查,金男上诉意旨,重述原处分所涉违法事由,以其主观歧异见解,指摘原判决有判决违背法令情形,难据为上诉理由,金男未合法表明上诉事由,依首开规定及说明,合议庭认金男上诉为不合法,应予驳回,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