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史话-让毛泽东痛心的古宁头战役 金门始终是焦点所在(五)

1949年「古宁头战役」参战老兵秦志荣在壁画上签名,见证一段国共激战史实。(本报系资料照片)

古宁头北山播音墙,至今仍向对岸广播「小邓」歌曲。(本报系资料照片)

「古宁头战役」共军遗族赴金门安岐村,在「万军营」前献花致敬。(本报系资料照片)

金门战役纪事本末

附属岛屿的居民,仍然将自己归属于「金门县」而不是「南安县」。

抗日战争爆发后的1937年仲秋间,日本寇国占领台湾、掠夺金门之时,虽占据了「金门」本岛,但金门县的几个附属岛屿,却始终牢牢地掌握在我中华手中。

金门县政府以及其治下的子民们,大都随着县政府,暂迁于大嶝岛上,并在大嶝岛至金门的这个狭小海域里,不断地袭扰、攻击日寇侵略者和强盗,这种抗争与大陆的抗日战争一样,长达整整8年。直到抗战胜利后的1945年10月25日光复回归,金门县政府才重新由大嶝岛迁回金门本岛。

大、小嶝岛、是金门县属的第七管辖区,所占行政区划为金门县9个行政乡的3个乡;人口2万余人,占金门县人口的4分之1。

心理归属于金门县

1949年10月9日,大、小嶝岛自萧锋率领28军登陆作战取得完胜从国民党手中解放后,从此大、小嶝岛与金门本岛形成了对峙,岛上3个乡属地、2万余子民,也随之与金门本岛上的国民党县政府脱离了「治」与「属」的关系。这一现状,随着金门战役开始直到今天,没有发生改变。

大、小嶝岛等诸附属岛屿的归属问题,在1949年10月以后的前后8年时间里,这几个占有金门县行政区域3分之1,人口占金门县4分之1的附属岛屿,始终无法得到「属」与「治」的落实。大陆方面也没有将其划归到任何他县的「属」与「治」范围,而是一直由厦门的军管处来代为管理。

直到1957年以后,鉴于大陆与台湾「分隔」已近10年的现实,不可能在短期内得以解决,福建省政府报请中央政府批准,这才将大、小嶝岛等岛屿的管辖权,暂时由南安县来「代管」,其目的,实乃是要将这三个乡所属的大、小嶝岛等岛屿,在金门战役结束之后,再将它们「完璧归赵」于金门县。

随着金门战役的延宕和南安县「代管」,大、小嶝岛存在着种种不便与不合理,大陆政府在尚未看到金门战役有结束之期的情况下,遂又将大嶝岛等岛屿,划归到同安县的县属与治属范围。

然而,大、小嶝岛的归属,与传统意义上的「名至实归」存在着许多差别,因此,在人们的心理上、情感上、习俗上、习惯上,时至今日,大、小嶝岛等附属岛屿的居民,仍然将自己归属于「金门县」而不是「南安县」。

在金门战役登陆作战以后所延宕的岛屿争夺、互为轰炸、砲击金门、飞弹恫吓等战斗中,围绕的始终都是「金门本岛」这个核心,其争夺的话语权,不管是海峡两岸的领袖,还是国共双方、中美之间的龃龉与斗争,「金门」也始终都是其焦点。

大嶝岛、小嶝岛没有完璧归为金门县,台、澎、金、马没有完璧归为「一统」大陆的残酷现实,都为这场金门战役还在延宕提供了证据,亦是金门战役未曾结束的最现实、最具有说服力的实证。

由此,有了我们对金门战役不同阶段的不同于以往大陆与台湾的划分。我们将金门战役划分成:起始、发生、延宕、演变等阶段,又以颁发的作战命令为准绳,具体做以下诸阶段性的细化。

第一阶段:扫清金门外围的战斗与大、小嶝岛的解放(1949年9月17日至10月17日)。金门战役的始发阶段,是附着在「漳厦战役」准备和实施过程之中的:「漳厦战役……预定分为两个作战阶段……第二阶段歼灭厦门、金门岛上之敌」「以第28军攻取大、小嶝岛,并做攻金门的准备,待攻占厦门后,再打金门」

「9日傍晚6点30分……至10日24时……胜利解放大嶝岛」「10月10日,28军与29军1部(此一部为划归28军指挥)先后渡海攻战大、小嶝岛,歼敌3个多团」,这个登陆作战的过程,以解放金门县辖下的大、小嶝岛3个乡地域、所占人口4分之1的比例,得以完胜为结局。

砲击目的在于解放

在「解放厦门」的过程中,第28军担负的作战任务,为配合「厦门战役」的侧翼砲击作战。此作战目的,虽仅为「以少量砲火牵制金门国民党军」「以砲火压制金门进行牵制」等,并未参与攻打厦门的「登陆」作战,但「砲击金门」的最终目的,都是在「发现金门守军增援厦门或准备撤逃」时,随时准备「立即对金门发起攻击」并以夺取金门本岛、解放整个金门县为最后之目的。

金门战役的前期阶段,即攻占「大、小嶝岛」和「钳制金门守敌」的这个最初时期,实乃是包含在整个「漳厦战役」当中,所取得的一个完全胜利的过程。如此,也就清晰地表明了,整个金门战役除了「金门本岛」的登陆作战失败外,其前段的「大、小嶝岛」登陆作战,以及策应厦门解放的「砲击金门」是为一个整体。

这个前段的战役,不仅以完全胜利的姿态,解放了金门县辖下的3个乡2万人,更让「金门本岛」登陆作战的监视前哨、起渡发航的地点等,往前迈进了一大步,并为金门战役后续延宕的「砲击金门」等过程,起到了最为实用的铺垫作用。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