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组织开展2024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申请工作
9月24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申请工作(第四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本市新型工业化,推动高精尖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北京市关于促进高精尖产业投资推进制造业高端智能绿色发展的若干措施》《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以及2024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高精尖资金)实施指南,组织开展2024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申请工作(第四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方向1 重点投资项目贷款贴息-并购贷款贴息。对工业重点产业或软件信息服务业实施并购,并购投资10亿元以上,且与银行签订并购贷款合同的企业,对其并购贷款支付的利息分年度给予事后贴息,贴息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中长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详见附件1)。
方向2 信创“首贯标”奖励。对贯彻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7项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企业给予奖励。对于操作系统类,奖励前5个产品,每个产品奖励金额50万元;对于数据库类,奖励前20个产品,每个产品奖励金额25万元;对于计算机、服务器类,奖励前10个产品,每个产品奖励金额25万元。单个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详见附件2)。
方向3 模型券奖励。面向教育、医疗、文化、交通、政务、工业、金融、营销、司法、传媒、能源、影视、游戏、园林绿化等行业细分场景的大模型应用项目开展模型券奖励。对调用第三方大模型API的应用项目,按照不超过单个大模型API服务使用金额50%给予阶梯式比例奖励,单个项目可同时调用多款大模型API服务,单个项目累计获得的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对采用第三方大模型私有化部署的人工智能应用类项目,按照不超过大模型采购金额(不含算力、数据等其他费用)20%进行阶梯式比例奖励,单个项目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企业可同时申请API调用和私有化部署两种方式的人工智能应用类项目资金奖励,单一企业每个自然年本政策累计享受奖励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详见附件3)。
二、申报要求与说明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1.申报高精尖资金的单位应在本市登记注册且近3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2.同一单位只能获得2024年内高精尖资金单个方向支持,且申报的投资类项目应未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补贴或奖励支持。属市级重大项目或单位(含地方配套资金),可不受上述限制,按照市政府审议的方案或政策执行。
3.对有地方配套要求且在京产业化的项目,可按国家要求配套,具体参照《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4.申报单位自愿按照要求填写相关材料,承诺相关事项,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具体申报说明(申报条件、支持标准等内容)详见各批通知相应方向附件。
5.申报单位应按照《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接受市区经信、财政等相关部门跟踪检查和绩效监督。若存在隐报、瞒报和弄虚作假或违背承诺事项等行为,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追回资金,同时将项目单位的失信信息纳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二)申报时间与流程
1.本批次申报开放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
方向1及方向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17:30。
方向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7:30。其中,对于在10月18日17:30前申报方向3且符合条件的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在本年拨付资金;对于10月18日后申报且符合条件的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在2025年拨付(获得2025年资金支持的单位将无法申报2025年高精尖资金其他方向)。
2.申报单位可在相关方向申报时间内登录“北京通企服版APP-一体化申报平台-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申请工作(第四批)的通知-立即申报”入口填写,按照填报指引对相关企业信息及对应材料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