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飞帆自爆知道「辉哥」是性骚狼!媒体人再点1关键问题

遭控性骚扰民进党女党工的导演「辉哥」(红圈处),曾为时任台北市长候选人陈时中站台、合照。(徐巧芯办公室提供/丁上程台北传真)

民进党前妇女部党工先前爆料遭合作厂商性骚扰,向上级反映却遭吃案,昨晚民进党公布该案调查结果,认定时任妇女部主任许嘉恬未依规启动必要程序,确有相关行政疏漏,但时任副秘书长林飞帆的作法与党内规定并无相违,即认定林飞帆没有吃案、包庇。媒体人黄扬明今(10日)指出,林飞帆已经自爆知道导演「辉哥」就是加害者,若是在「辉哥」与陈时中合照之前林飞帆就下令要终止合作,「那就是整个党都不鸟你」。

黄扬明今在政论节目《张雅婷辣晚报》中表示,林飞帆的情节在他自己描述好像真的「不关他的事」,且林飞帆当时也有3点指示,「第一,若当事人愿意,应协助当事人进入性平程序;第二,若当事人有需要,应提供当事人法律协助;第三,立即停止与该厂商的合作。」

黄扬明指出,林飞帆上周是说「知情、但不知道细节」,但现在却漏了一个馅,「他知道是哪个厂商,他知道辉哥是加害者」,那时间序就很重要。

黄扬明表示,据受害的前女党工称事发时间是去年9月2、3日,没过多久就向党中央提出申诉,「那林飞帆到底是哪一天跟许嘉恬讲这段话,必须要讲出来」。

黄扬明解释,「辉哥」在9月22日还出席时任台北市长候选人陈时中的座谈会,如果是在22号之前林飞帆就下令终止与辉哥合作,「那就是整个党都不鸟你啊」,明明知道他会性骚扰,民进党的候选人还找辉哥站台,这不是很荒谬吗?

黄扬明说,这就不是许嘉恬吃案,是民进党知道辉哥会性骚扰,还继续让辉哥出席公开场合、跟陈时中合照,「你们摆明了是在害陈时中」。若是在22日之后林飞帆才跟许嘉恬说终止合作,那还比较说得过去。

但黄扬明也提到,去年代表民进党选台中市长的蔡其昌,其政治献金申报纪录中,去年11月有支付一笔199万的广告宣传费给辉哥任职的广告公司,「是不是你们还继续跟他合作?」

黄扬明也说,也许付款时间跟合作时间有落差,所以时间点非常重要,一定说清楚,否则林飞帆所说的事件脉络,就只是为了串供而串供,就算是自称还原对话,也没有录影、录音可以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