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千又控偷包 富商男友送辦

被林千又指控窃盗,赖男昨到台北市中山分局说明,称「那些东西都我送的,我只是拿走,之后会还」,警询后将依窃盗等4项罪嫌将赖男函送台北地检署侦办。记者李隆揆/翻摄

警方调查,林千又(卅二岁)前天向中山一派出所报案指出,她返回位在条通商圈的住处时,发现住家遭人翻弄,有十四个名牌包不翼而飞,怀疑是赖男(四十五岁)犯案。

林千又本月十五日在社群平台控诉,称自己遭交往三年的富商男友殴打,PO出一系列伤势照,并指控对方跑到家中偷走她所有名牌包,把她家都毁了,「四十岁大老板,台积电供应商会干这种事,我们法院见」,愤而提告。

警方调阅相关监视器,发现赖男先是空手进入林千又住处,离开时拖着一只行李箱搭车离去,因此约谈他到案制作笔录,他离开警所时面对大批媒体记者追问,拔腿狂奔一路冲上座车,搭车离开。

据了解,赖男供称,林千又租屋处确实是以林女名义租下,但其实是两人同居的地方,月租金五万元;他会从林女家中带走名牌包,是因两人大吵一架,「那些东西都是我送的」,坦承有进入室内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