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乔安伪证判3个月没上诉定谳 月底报到执行

刘乔安之前压力大到曾看精神医生检方也发发出传票,通知她月底执行伪证罪的3个月刑期。(图/翻摄自刘乔安脸书,下同)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太阳女王」刘乔安控告媒体妨碍名誉案,反因作伪证,4月遭台北地院判刑3个月,不得易科罚金,事后刘女未提上诉,全案定谳。台北地检署已发出传票,通知她月底执行。

刘乔安2014年12月被爆料台北市知名酒店援交,一次收费10万元,随后刘提告记者设局,妨害名誉。但之后该媒体公开双方LINE的对话照片作证,刘也在检方侦查时以证人身分出庭,坚持自己卖酒不卖淫,但检方最后认定她作伪证,依法起诉,并在4月遭北院判刑。

刘乔安之前曾在脸书上直播泪诉,「我不会挣扎,我会进去关」,没有再上诉的意愿;并称她因为积欠大量债务,每月需还15万,才进入八大行业,但面对媒体感到害怕才不敢说实话,直到第三次开庭,她才承认卖淫的事实

▲太阳花女王之前直播落泪宣布说「我会进去关」,不想再上诉。

检方表示,刘乔安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揭露不欲人知的事项,为维护个人形象家人利益,才作伪证,否认从事性交易;北院也视她后来坦承犯行态度良好而减刑。由于她遭判刑后未提上诉,全案定谳。

据了解,伪证罪依法不能易科罚金,但因为刘乔安的刑期是6个月以下,可以向北检执行科声请易服社会劳动,若获准就能以提供劳动或社会服务替代入监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