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政池「七七行馆」违水保法 北市开罚98万
苗栗县长刘政鸿胞弟刘政池在阳明山建造温泉别墅「七七行馆」,涉嫌违法窃占国土1000多坪。台北市工务局大地工程处22日表示,本案涉违反水土保持法等4部分,北市府皆依规定,严办重罚并移送法办。
大地处审查管理科科长梁成兆表示,七七行馆未依水保计划施工、擅自变更水土保设施,甚至移除别墅前方国有土地树木植被,造成表土裸露,行馆下方坡地也已抢灾为由,开挖边坡辟路,以上4项违反水土保持法,共裁罚98万元。
此外,77行馆下方行义溪,在96年柯罗莎台风期间曾发生灾害,大地处指出,刘政池藉抢灾之便于私有土地开辟道路,市府依水保法处分3次,共罚锾26万元,并要求恢复植生覆盖。目前该违规道路仍为植生覆盖且无通行情形,至于其他未涉及开挖边坡的通道,涉及国家公国范围国有土地部分,当时也函请阳管处及国产署查处,窃占部分亦移送法办。
大地处说明,七七行馆重建工程的建照申请是由阳管处受理,在88年12月将水保计划转北市府前建设局审查,89年1月核定,其水保计划的水保设施为排水沟及滞洪沉砂池两项水保设施。
关于七七行馆前方国有地违建地下室,大地处指出,北市府前建设局与阳管处、国产署等相关单位于93年4月进行会勘厘清,当时现场未见货柜,且事后各单位也无补充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