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集团:上半年股东应占溢利58.7亿元

龙湖集团在港交所公告,上半年营业收入为468.6亿元。其中,运营及服务业务收入为131.0亿元,同比增长7.6%。上半年股东应占溢利为58.7亿元,剔除公平值变动等影响后之股东应占核心溢利为47.5亿元。其中,运营及服务业务贡献超80%。毛利额为96.4亿元,毛利率为20.6%。核心税后利润率为11.7%,核心权益后利润率为10.1%。上半年合同销售额为511.2亿元,对应销售总建筑面积为365.5万平方米。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