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半夜传巨响!高雄男报警无效「忍2年崩溃」 持锅盖复仇惨了

▲魏男长期饱受噪音困扰,认为是正上方邻居扰邻。(示意图/记者庄智胜摄)

记者庄智胜/高雄报导

高雄一名魏姓男子长期饱受住家噪音困扰,认为噪音来源就是正上方邻居,经多次反映、协调未果,112年4月凌晨4时许愤而上楼到邻居家门口敲击物品制造噪音「复仇」,不料却因此遭警方依《社会秩序维护法》裁罚新台币2000元。魏男不服提出抗告,高雄地院简易庭裁定抗告驳回,魏男仍须缴纳罚锾2000元,不得再抗告。

裁定书指出,魏男于112年4月20日凌晨4时许前往其住家大楼4楼邻居门前敲击锅盖、故意制造巨大噪音扰邻,案经报警后,警方认定魏男借端滋扰住户,因此依社维法裁处罚锾2000元。

魏男遭开罚后不满提出抗告,表示自己住在该栋大楼3楼,系因楼上邻居自110年起经常在晚间11时至凌晨2点间以重物敲打地面制造噪音,导致他数度于睡梦中被惊醒、难以入眠且导致身心不宁就医治疗,他已多次报警、请管委会处理未果,无法忍受之下才会前往楼上「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复仇,让对方感受噪音的痛苦。魏男认为,原裁定未考量整体事实,即裁罚他2000元,因此依法提起抗告。

高雄地院简易庭法官认为,魏男行为属实,且有监视器画面佐证,纵然辩称系因楼上住处经常于深夜发出噪音,求助未果才有此行为,然魏男并未举证自己确实受到噪音滋扰,即便认为魏男确实受噪音所扰,因一般公寓大厦易产生楼板共鸣现象,亦不能就此认定是5楼住户发出噪音;魏男本应循和平理性方式解决,但却于凌晨4时许敲击锅盖制造噪音表达不满,无法解决问题,且可能造成恶性循环,因此认定裁罚2000元于法尚无不合,驳回抗告。本裁定不得再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