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动机站15分钟=走8公里」 广告不实!2公司遭公平会罚近200万

据公平会调查,小行星等公司广告宣称「1分钟垂直运动600下,运动效率超越跳绳每分钟60下」、「站着律动15分钟=走路8公里」,依台湾复健医学会、台湾肥胖医学会提供专业意见,并无学理依据足资证实上述效果,而且业者自己也承认使用该商品所消耗卡路里,不可能相当于走路8公里,这些宣称都是属于虚伪不实及引人错误的表示。

公平会补充,这个商品广告还有多项与事实不符的地方,首先,商品广告刊载「最长的2年保固」、「市面最高额『一亿元产品责任险』」,但其他品牌律动机有提供3年保固、二亿余元之产品责任保险;其次,广告刊载「是台湾唯二『真的』有通过BSMI国家电检认证的律动机」,就市售品牌刊载「未经过台湾电检认证」、「无任何律动专利」、「无任何国内安检」,但其他多项品牌律动机有取得律动专利及经济部标检局商品验证登录证书;再者,广告刊载「NO.1全球募资冠军」、「打破群众募资历史纪录」,但确有其他商品之募资金额较该商品为高。

公平会再次提醒,业者为招徕消费者购买商品,刊播广告时应善尽广告主的真实表示义务,并应随时注意广告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如已有所变更,应检视修正广告内容,如果商品有诉求功效时,应确保其具有相关科学学理或实验依据,以避免触法且损及自身商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