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对日韩新台进口酚甲烷 发起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

大陆商务部。(图/翻摄自新华社

记者陈政录综合报导

大陆商务部网站29日公告称,决定自2018年8月30日起,对原产日本韩国新加坡台湾地区进口双酚A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双酚A在台称为酚甲烷(Bisphenol A,缩写为BPA),作为一种化工原料,广泛用于塑胶相关制品中。

大陆商务部称,本次调查自2018年8月30日起开始,于2019年8月29日前结束。

公告指出,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反倾销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日本、韩国、新加坡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双酚A,继续按照商务部2013年第55号公告公布的征税范围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双酚A被认为可能影响染色体异常,在欧盟和加拿大,被禁止用于生产婴儿奶瓶

▲双酚A部分制品,被认为可能影响人类染色体异常。(图/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