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公路事务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林晓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陆丰市委批准,陆丰市纪委监委对陆丰市公路事务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林晓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林晓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工作失职失责,推进道路等基础设施养护工作不力;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林晓蔚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陆丰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陆丰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林晓蔚开除党籍处分;由陆丰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陆丰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