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鬣蜥猎捕令惹议 林业署驳「重赏」:仅微调成年蜥移除单价
▲绿鬣蜥肆虐南台湾,林业署祭出猎捕令,开放民间团体和个人受训后加入猎捕行列 。(图/屏东县农业处提供)
记者杨惠琪/台北报导
近来南台湾掀起绿鬣蜥之乱,全台野外族群粗估已达20万只,农业部祭出「全台猎捕令」,开放专业团队与受过训练的团体和个人捕捉,移除费用最高每只500元,引发外界质疑政府「重赏」将助长非法养殖、过度猎捕恐误伤其他物种等歪风。林业及自然保育署今(9)日澄清,仅针对具繁殖力的成年蜥蜴微调移除单价,其他单价并未调整,绝无所谓重赏情事。
林业署表示,上月22日召集地方政府商讨绿鬣蜥移除精进策略,会中订定的精进策略包括增加移除团队及积极运用枪枝等高效工具、移除行动不因年度交接而中断,此外,为避免移除团队集中于提供较高移除费用县市,协调各县市订定一致的移除费用,仅依据专家意见针对具繁殖力的成年蜥蜴微幅提高移除单价,以更有效抑制绿鬣蜥族群成长,其余单价并无调整,澄清没有所谓「重赏」情事。
林业署说明,绿鬣蜥移除单价经讨论后达成全国一致共识,针对具有繁殖力的成蜥(吻肛长30公分以上)微幅提高移除费用,委托专业厂商移除因含后续尸体处理费用,给予较高单价,成蜥每只500元、未达30公分每只200元;完成受训参与移除民众给予成蜥每只250元、未达30公分每只100元奖励,除现金外也可提供等值的礼券或农产品。
林业署指出,除了防治移除外,也从源头管制双管齐下,林业署早在2015年6月起禁止绿鬣蜥输入,阻断其输入源头;自2020年9月更进一步将绿鬣蜥公告为「有危害生态之虞非我国原生物种」,要求已饲养者办理注记与登记,并严禁繁殖,若饲养未登记或已登记却私下繁殖者,将依《野生动物保育法》予以处罚。
林业署说,农业部已于12月5日成立绿鬣蜥防治应变小组,成员除林业保育署外,更从通报、移除、监测三大面向,纳入生物多样性研究所、农田水利署、农村水保署,农粮署、农业试验所及农业改良场等农政机关与试验单位,整合全部资源并依专业职掌与辖区明确分组分工,提升绿鬣蜥通报、监测与移除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