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男偷渡來台冒名近30年 領遺失手機露餡遭辦

北市警方春节期间受理民众拾得遗失手机案,经联系失主到派出所领取时,经比对身分竟遭通缉且照片长相不符,眼见纸包不住火,失主64岁李男才坦承偷渡来台近30年,依法送办。

台北市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辖下泉州街派出所于春节连假期间受理民众拾得手机案,适逢男失主借用友人手机拨打遗失手机寻找,警方随即联系他到派出所领取遗失物。

男失主在友人陪同下到派出所领取遗失手机,警方现场请他提供身分证件比对确认,他起初说未带证件在身,随后被要求提供身分证号查询,结果警方发现竟是1名林姓通缉犯,且证件国民影像照片和这名男失主本人相貌差异极大。

警方立即询问男失主是否知道自己因案被通缉,以及本人和照片为何不符等问题,他都支吾其词、无法回复,员警见状有异,将他带至侦查队比对指纹查证身分,却比对不出结果。

经研判男失主有可能是偷渡客,警方再带至移民署专勤队采验指纹,同样查询不到他在台的任何资料。

最后在员警不断循循善诱劝说,以及陪同友人苦劝,失主李男才娓娓道来自己偷渡来台近30年的人生。后经联系其在对岸的前妻协助传送其中国大陆证件,身分比对无误后才水落石出。

李男供称,自己是中国大陆福建人,于前总统李登辉时期搭船渡海来台,因工作结识1名林姓男子,经林男同意借用身分,便开始「假扮」生活,但两人早已失联,为躲避警方查缉,他平日常长期都在工地打零工维生。

陪同友人闻言,也直呼他完全不知李男是顶替他人身分的非法偷渡客。

全案询后,因李男涉违反入出国及移民法第74条,依法移请台北地检署和移民署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