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史上最严」食安法 网购出问题通路商「连坐」赔钱

台湾食安风波不断,而大陆已经针对这项问题开始施行「最严苛」的新法规。(图/记者张一中摄)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台湾近几年来食安风波不断,从2008年开始,毒奶粉塑化剂、毒淀粉馊水油,让民众对于自己所吃下的东西感到越来越不安心。大陆为了防范商人黑心食品图利,自10月起正式施行新版《食品安全法》,连台湾每年出口到大陆的水产饮料、及粮谷制品 ,也都必须遵守相关规范;而这项新法规,更被陆媒称做是「史上最严苛」的食安法规。

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在今年5月指出,要确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并提出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来处理食品问题,充分展现中央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决心。

新版的《食品安全法》是以2009年前中国大陆国家主席胡锦涛任内的旧法基础 ,经过这几年的修订,法规新增至共154条,内容从1.5万字增加到了3万字 ,其中包含网购食品、违法刑责罚款行政拘役、建立「监管」制度等,也都明订出规范与罚则

为避免无良商人违法使用工业原料化工用品进行食品加工,甚至超量添加而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也在法规中新增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的许可制度,是这次新法实施的亮点之一。此外,也要求保健食品描述的功能和成分,应与标签说明书一致,同时载明适用与不适用者、内容及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借此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网购食品部分, 由于部分商家销售食品时并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在利用社群发起团购后,容易造成纠纷和食安问题。因此,这次食安法加重平台业者的查核防弊及赔偿责任,除要求网路经营食品销售者要采实名登记制,当业者因发生问题而落跑时,平台业者必须先赔偿消费者损失,不仅明确各方法律责任,也降低违护消费者权力的难度。

新版《食品安全法》除将违法刑责由罚款升级到行政拘役,对食品销售通路则采取「连坐法」,一旦贩售食品查验实属违法,超商、大卖场等销售通路皆需负起连带责任,而像淘宝等非实体交易的线上第三方平台,也比照实体通路的相关规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表示,尽管新法已经上路,但大陆在食品安全的基础仍较薄弱,依然存在着许多食安问题,因此相关部门已经在起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要尽快建立健全且与新法相适应的法规体系,让食品安全问题能够有效地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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