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郑捷:让被害人一刀毙命,未受到残暴痛苦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发生在去年(2014)5月21日的台北捷运杀人案,检辩双方今天(10日)进行言词辩论郑捷律师团表示,郑捷的犯罪手法是「一刀毙命」式,被害人没有受到残暴痛苦,而且「憎恨并非人的工作,裁断是神的领域」,希望法官在死刑以外能适当量刑

21岁的郑捷以随机杀人的方式,在下班下课的下午4时22分至26分尖峰时段,在捷运板南线列车车厢内见人就砍或刺,造成4死22伤的惨剧,去年7月21日新北地检署侦结,依4个杀人罪、22个杀人未遂罪起诉郑捷,求处死刑

新北地院今天再度开庭审理此案,郑捷戴着黑框眼镜、穿灰色T恤、黑长裤现身,他在最后陈词中第一次表示忏悔,想弥补自己所造成的伤害,如果有机会,他愿意接受心理咨商辅导,能够出狱的话,也不会再杀人了。

法庭上,郑捷的辩护律师团律师梁家赢、刘继蔚先后发言,针对他的教化性、心理状态检方举证及精神鉴定是否合法等提出辩词。指出郑捷在成长过程中不和家人谈心事,以致情绪无法抒发,才会想以杀人的方式来自杀。

律师团还说,郑捷个性倔强,才会不愿低声下气,坦承自己「后悔」,但实际上已知道自己做错,表达再来一次就不会杀人;律师团也认为,郑捷的手法是「一刀毙命」,「被害人没有受到残暴痛苦」,郑捷并非没有矫正、教化的可能,请法官判处死刑之外的适当之刑。

今天庭讯到中午12时20分结束,裁定3月6日宣判。被害人家属离去前接受媒体采访,纷纷痛批律师是「替恶魔脱罪」,郑捷的忏悔是律师教他讲的,根本不是真有悔意。死者张正翰母亲说,律师像在演讲一样,让家属很受伤,死者解青云遗孀陈媛媛说,不管郑捷有没有教化的可能性,都应该判他死刑,家属承受的伤痛,不是律师能感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