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团免费赴陆旅游还送1990元会员卡 台南1里长声押遭驳回

台南地检署以涉犯《反渗透法》、《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及《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等罪嫌重大,有事实足认有勾串共犯或证人及湮灭证据之虞,且有羁押必要,当庭逮捕陈姓里长,并向台南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本报资料照片)

台南市某陈姓里长上个月涉嫌招揽里长、民众前往大陆旅游,不仅接受落地招待,还发送每位团员市价约1990元的1年份爱奇艺会员卡,台南地检署指挥警调搜索及传唤陈姓里长等20人到案后,依涉犯《反渗透法》、《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及《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等罪嫌重大,且有勾串、灭证之虞,当庭逮捕陈姓里长,并声请羁押禁见,其余被告及证人讯后请回,但被法官裁定驳回。

法官认为,陈姓里长涉嫌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案件,依检察官提出的事证及证人间证述互核之内容,难以认定陈姓里长涉犯《反渗透法》第7条、《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86条的受渗透来源资助贿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因此检方羁押及禁止接见、通信的声请,均应予驳回。

台南地检署日前接获情资,指台南市某陈姓里长涉嫌接受大陆地区所属政治组织的指示、资助,以招揽台湾民众及里长赴陆接受免费招待,以及提供有对价性的贿赂物品给赴陆民众等方式介入选举,经分案由检察官蔡佰达指挥法务部调查局台南市调查处、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及麻豆分局组成专案小组侦办,28 日持搜索票搜索陈姓里长住处及办公室等处,并传唤陈姓里长等 20人到案说明。

专案小组调查发现,陈姓里长涉嫌受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局干部指示、资助,以赴陆免费落地招待食宿的方式,招揽台南市里长及其配偶、家人或未曾到访过大陆地区之友人, 于今年11月18至25日招募多位里长及民众,前往大陆广东省东莞市及中山市进行8天7夜旅游并接受落地招待,成员仅需支付1万6000元至1万8000元自费购买机票,赴陆旅游则享有食宿、交通费全免之不正利益,且于

专案小组查出,在旅游行程餐会过程中,陆方官员与陈姓里长还接续逐桌发送每位团员1张1年份的爱奇艺会员卡,市价约1990元,并配合陆方代表宣传「支持两岸一家亲的候选人、支持非绿色阵营的候选人」,企图影响选民投票意向,显然有以招待免费旅游及提供具有经济价值的贿赂物品等方式,介入台湾的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