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网络安全法》草案公布 遇重大突发事件可断网

▲上网成为现代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示意图达志影像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大陆再次缩紧网路管制全国人大公布《网络安全草案》,明确「重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发生时,政府可以在部分地区对网路通讯采取限制措施

刚刚结束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了《网络安全法草案》。《中国人大网》公布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为期一个月。

《网络安全法草案》共7章68条,其中第20条规定,网路运营者用户办理网路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为用户提供讯息发布服务,应当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讯息,如果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讯息,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另外,第23条规定,为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的需要,侦查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可以要求网路运营者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

最受外界关注的是第50条,「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处置重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需要,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在部分地区对网络通信采取限制等临时措施。」

事实上,大陆在2009年乌鲁木齐「7‧5」骚乱时,就曾经封锁新疆地区的网路及手机通讯。而对于草案,网友看法不一,有人感叹「这样贪官和腐败消息就不会传到墙内了」,但也有人认为「总有一些家伙瞎起哄,国家确实该严管网路」。

京华时报》引述CEC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副所长左晓栋分析,重大突发事件官方限制网路的行为属于通讯管制。左晓栋称,草案中提及的官方可临时限制网路,特别强调了要经过国务院批准,这个权限是非常高的,也就是说,限制网路是在危及国家安全的情况下,采取的特殊手段,与网路删帖和所谓的「封锁消息」不同。

★图片为版权照片由达志影像供《ET新闻云》专用,任何网站报刊电视台未经达志影像许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