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委提修法增「吕礼诗条款」 退役校官若损国家尊严可砍退俸
▲立委邱志伟。(图/记者林敬旻摄)
记者皮心瑀/台北报导
前海军舰长吕礼诗近日出席中国大陆珠海航展,大赞中共军武,甚至哽咽表示「希望让台湾人知道我们中国有多强」,引来关注。由于吕礼诗为退役少校,非「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适用对象,民进党立委邱志伟则提出修法,将原条文中规范扩大为「少校以上且领有终身俸人员」。邱志伟强调,类似行为已经形同叛国,应该修法补正。
邱志伟说,像吕礼诗是校级以上军官,而且他是舰长,在对岸损及国家尊严的言论,应该受到一定程度的惩罚,退休俸也应当要予以取消。
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9条之3,曾任国防、外交、大陆事务或与国家安全相关机关之政务副首长或少将以上人员,或情报机关首长,不得参与大陆地区党务、军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机关(构)、团体所举办之庆典或活动,而有妨害国家尊严之行为。此一条文被视为「吴斯怀条款」,国民党立委翁晓玲日前曾以违背宪法言论和表意自由等基本人权保障为理由,拟提案删除,引发争议后有蓝委紧急撤签,但翁晓玲也呛,「面对如此极权统治,本人不会撤签法案。」
邱志伟则提案修法,指出「国防法」规定中华民国不分军种应对国家有忠诚义务关系,而世界各国针对退伍军人违反对国家忠诚义务、成为间谍或从事有害国家尊严或利益的行为,即会遭到惩处、判刑或剥夺退伍福利,且美国、德国等重要民主国家,皆有退伍军人遭中国利诱而为其服务的情事,我国更是中国渗透、招揽与利诱的重要目标。
邱志伟认为,领有终身俸的校级以上人员,退伍后仍与国家维持公法上关系,更应当有特殊忠诚义务,若有损国家尊严的行为,应当按情节停止其月退休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