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丢垃圾落跑遭辗毙 律师林智群:「鱼跃式」倒地驾驶真倒楣

乱丢垃圾被抓包落跑遭辗毙 死者家属怒告稽查员(翻摄画面胡欣男台北传真)

北市王姓男子上月欲将家用垃圾丢弃在行人专用垃圾桶,被北市环保局2名稽查员发现,要王配合调查,王竟闯红灯冲过马路,不慎自摔倒地被休旅车辗过撞死。驾驶被依过失致死罪嫌送办,2名稽查员则被家属提告。对此,律师林智群分析,初步看驾驶来应该没有肇责;而巡查员也不需要为此事负责。

针对这个事件,林智群在脸书发表3点分析:

「1.那个影片显示了民众闯红灯过马路跌倒,以『鱼跃式』方式倒地,倒地后车子就来了,任何驾驶在这样情况下根本没办法反应,只能说驾驶真的很倒楣,车子损坏了,还要跑法院,不过这个驾驶初步看起来应该没有肇责。

2.至于巡查员,他只是要开单,并没有对民众进行任何胁迫,是合理执行公务,民众自己拔腿就跑、闯红灯过马路的行为,是民众自己的决定,那个结果不是巡查员开单造成的(详见3),所以巡查员不需要为这个事情负责。

3.为什么说那个结果不是巡查员造成的?有人会问说,没有巡查员开单,民众不会死,怎么没关系?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有两个要件

(1)没a这个事情,不会产生b结果,

(2)有a这个事情,通常会产生b结果,

没有巡查员开单,民众是不会死,但「开单」不是「开枪」,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导致人死掉的,法律要求的,是要大家不要做风险事情(开枪),至于无风险行为(开单),并不是法律禁止的行为,法律不能因为后面产生的结果(民众死掉)不好,就处罚巡查员前面的开单行为,因为那个结果(民众死掉),不是「开单行为」提高的风险导致的,而是「民众自己拔腿就跑闯红灯」这个行为导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