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班制、上大夜 宏达电18K建教生当正职用挨批血汗

宏达桃园大量使用建教生,给予远低于正职的薪水却要他们做相同的事,被批滥用建教合作,剥削学生教权。(图/宏达电创办人王雪红)

财经中心综合报导

知名智慧型手机大厂宏达电疑把建教生当便宜的替代劳力,支付学生最低薪资却要他们做和正职员工相同的事,每年省下近亿元。另外有家长投诉,宏达电除给的待遇差外,还要求学生上大夜班、食宿环境也很恶劣,监委与立委痛批,宏达电剥削、滥用建教生劳力,形同血汗工厂

对此,宏达电回应,公司所设立的建教合作学生实习方案人力规划及所有执行计划皆由教育核准并与学校合作,一切符合政府法令

据16日出刊之《壹周刊》报导,监察委员尹祚芊接获许多家长检举,指控高职厂商把学生当廉价劳工,压榨建教生。其中宏达电更是被点名,不仅让学生超时工作,还需上大夜班。

建教生权益促进联盟修法小组召集人黄耀南指出,去年他前往宏达电桃园厂访察,发现学生跟一般作业员没两样,从事的尽是装配、检测、包装或品管单调工作,且采轮班制,一天要做满8小时,明显是替代性劳力,与所学无关。他认为宏达电每年都赚钱,却剥削建教生,根本「为富不仁」。

监委介入调查后发现,自2006年起,宏达电几乎年年因建教生比例太高、工作性质与就读类科相关太低,被教育部访视小组列入「检讨黑名单」,年年要求改善。以桃园厂为例,2008年进用建教生比例竟高达3成,2009年也有4分之一。

2008年10月,桃园县政府劳委会以雇用未满16岁的建教生119名、让学生每天工作12小时、值大夜班等事由裁罚宏达电2.4万元罚锾。但监委不满地指出,宏达电用最低薪资1.8万元雇用建教生做正职员工的事,每年可省下1亿元,相比之下,2.4万元的罚锾简直是九牛一毛

更令监委不满的是,教育部与企业沆瀣一气,漠视学生权益。2008年宏达电遭罚后,隔年监察院就曾去函教育部,要求对宏达电历年违反教育、劳动基准儿少福利法等行径惩处,但教育部竟以时值金融海啸,加上宏达电表达会积极改善,就再次核定宏达电为建教合作机构

监委质疑,有学生才刚到学校报到,连课都还没上、教室也没进,就被送到宏达电工作,学校无视学生被剥削,还一股脑地将他们送往工厂担任廉价劳工,这之中是否有勾结,检调单位有必要做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