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厝阿明/我的房子想作社宅 會有囤房稅問題?

Speedo速.包租代管-敦信新北新庄店潘薏君管理师(左)。 图/潘薏君提供

新修订的「囤房税2.0」在7月上路,许多多屋持有人税负恐怕会增加,因此在税率考量下,不少多屋族在想是否要卖掉房产?造成房市讨论得沸沸扬扬!

今天邀请Speedo速.包租代管-敦信新北新庄店/潘薏君管理师,来说明一下囤房税和社会住宅有什么关联?一样是出租为什么税制大不同呢?

Q1.囤房税2.0是什么?

A:《房屋税条例》2.0(俗称囤房税2.0)修正,非自住住家房屋税率由现行1.5%至3.6%调升为2%至4.8%,要求所有县市政府均应订定囤房税、全国归户、全数累进课征。

财政部已预告「住家用房屋户数认定及申报择定办法」草案,规定适用免税3户须于每年3月22日前择定,若未于期限内择定,第1年税捐机关按税额由高至低从优择3户免征,第2年以后则按取得时间顺序择定。也明列11大类应税房屋,由于有其政策目的或特定原因,不纳入囤房税户数计算,分别是:公有房屋、社会住宅、包租代管、劳工宿舍、奖励停车位、管委会或避难空间、公同共有房屋、长照机构宿舍、文史、促参附属设施住宅或宿舍、其他经财政部核定房屋。

再来,计算全国持有家户数时,若为共有房屋,按各共有人分别以一户归户;但在计算单一自住、或自住房屋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共有房屋以一户计算。另外,为避免房东分割避税,在房屋税条例明定住家房屋现值在10万元以下免征房屋税适用对象,以自然人持有全国三户为限,并排除法人适用。

Q2.与社会住宅的关联?

A:囤屋税2.0将使多屋族增加不少缴税费用,但加入社会住宅不纳入计算,所以如果屋主将闲置的房屋拿来当作「社会住宅」出租使用,税率就会跟「自住」一样维持在1.2%,这也是政府鼓励民间余屋拿来做社会住宅的政策引导与苦心。根据内政部资料,2022年全台「公益出租人」共12.6万户,不少房东加入公益出租人行列,不只节税,还有优惠措施。

案例说明

一位房东林先生,年轻时辛苦打拼,在台北市士林区购入一间不到30坪的公寓,后来搬至台中生活,因此将房屋出租。林先生了解加入社会住宅的政策户房东享有税优。在申报综合所得税时,租金收入可扣除从原本的43%提高到60%必要费用,,进而享有免税额1万5千元,房屋税及地价税也都自动比照自住税率课征的房东优惠福利,还有每年的补助修缮,且房客入籍,也能将房租支出报税,期间房客向政府申请租金补贴,让林先生自动变成政府公益出租人的一份子,他和房客租约等问题稳定透过业者帮忙做相关的服务,真的轻松当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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