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秀”变“骗人秀”,谁之责?丨说·法

来源:法治日报

多个买家秀图片一模一样,

你看到的“买家秀”

真的是“买家”秀吗?

近日,

虚假“买家秀”乱象引发关注。

在电商平台,

一些店铺展示的“买家秀”,

本是消费者购物的重要参考。

然而,据媒体曝光,

很多消费者的好评和晒图,

其实都是伪造出来的,

一些不法分子已经把

炮制“买家秀”当成了一门生意。

“买家秀”沦为“骗人秀”,谁之责?

相关方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强律师的专业解读!

网店收好评、刷手得佣金、刷单APP抽佣金……虚假“买家秀”现象背后的法律责任复杂,涉及商家、第三方刷单公司、刷手等多方主体。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虚假评价、伪造交易等行为,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如下:

对于商家来说:以刷单、编造虚假评价的方式掩盖货物或者服务真实情况的行为,可能构成虚假宣传甚至欺诈行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均明确要求商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而刷单本质上是伪造交易记录和虚假评价。商家若通过此类行为欺骗、误导消费者,可能面临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同时,商家违反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此外,如果商家的刷单行为达到一定规模或金额,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还可能构成虚假广告罪或非法经营罪。

对于刷单公司来说:通过提供刷单服务帮助商家进行虚假宣传,同样应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电子商务法,这些公司明知或应知其行为系虚假宣传,但仍从中非法获利,可能构成共同侵权。第三方刷单公司可能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帮助商家刷单的非法经营行为,面临行政处罚。此外,消费者有权要求刷单公司与商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若刷单公司规模庞大、牟利金额巨大,则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对于网络刷手来说:尽管其获利较小,但其行为构成伪造交易记录和虚假评价,对消费者构成欺骗,涉嫌违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因虚假评价受骗的,有权追究刷手的民事责任。如果刷单行为规模大、次数多,刷手也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拒绝刷单

勿让虚假“买家秀”

毁了网购环境!

策划:杨新顺 宋胜男

文字:罗聪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