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节能家电最多可退税2000元 最快今年上半年上路

财政部研拟,买有节能标章电器每台最高可减征货物税2000元。(图/记者姜国辉摄)

记者戴瑞瑶台北报导

为鼓励民众节能减碳,财政部将修法,修法后生效日两年内民众只要购买有节能标章的电器,每台可以减征货物税2000元,初估节能家电退税金额可达50亿元。目前草案已经行政院通过,就待本会期送入立法院审议,最快今年上半年上路

财政部研议修正「货物税条例」,从修法生效日后两年内,民众购买节能标章电器每台减征货物税以2000元为上限。

能源局将公布符合节能标章的厂商型号,民众购买这些节能家电会采先买再退税,民众先付全额价钱经销商会把消费者购买资料国税局,国税局核算货物税后,国税局将主动退税给购买的民众。

在退税范围内的电器,包括电视冰箱、冷暖气机音响、除湿机、烤箱等,但像录音机录影机等电器,这类产品没有节能标章,不在退税适用范围之内。

另也针对大货车汰旧换新,民众报废1999年6月30日以前出厂的大货车,并购买新大货车,每辆减征货物税由5万元大幅调高到40万元,实施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且可追溯到2017年8月18日。

今天(4日)财政部长苏建荣在立法院财委业务报告中指出,购买节能标章电器以每台减征货物税2000元为限,初估节能家电退税金额可达50亿元;大货车汰旧换新每辆以40万元为限,初估退税金额可达25亿元。

目前修正草案在上月27日已经行政院审查通过,也列为立法院此会期的优先法案,待近日行政院会讨论通过后,预计这会期将送交立法院审议,若立法院审议顺利,最快今年上半年就会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