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泰达币遭喷辣椒水抢走86万 他夺回跳车惨摔骨折

张、黄男等人佯卖虚拟货币,2022年间与「小王」在车内交易,黄清点货款86万余元无误后,持辣椒水狂喷「小王」,张开车速离,「小王」奋力抢回钱,抱钱跳车致多处骨折。法官依携带凶器强盗未遂罪判张及黄各2年、1年9月,黄已和解获宣告缓刑5年,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陈淑芬台中传真)

张、黄男等人佯卖虚拟货币,2022年与买方「小王」谈妥3万颗泰达币以86万余元成交,双方在车内交易,黄清点现金无误,翻脸持辣椒水狂喷「小王」,并叫张开车速离,「小王」双眼刺痛仍奋力抢回钱,抱钱跳车逃离致多处骨折。法官依携带凶器强盗未遂罪判张及黄各2年、1年9月,黄已和解获宣告缓刑5年,可上诉。

23岁张男、18岁黄男及绰号「小白」男子在2022年7月5日在台中市大里区河堤,共谋佯卖泰达币(USDT)强盗买方,「小白」要求两人购辣椒水备用,由绰号「小叮当」男子以通讯软体与买家「小王」联络,约定USDT单价28.7元,3万颗卖86万1000元。

「小白」指示张,租车载黄到中市西屯区1家银行前与「小王」碰头,「小王」携现金进车右后座,黄也进后座清点现金后,张佯装打电话回报将泰达币转进「小王」的电子钱包内,黄即持辣椒水狂喷「小王」,并叫张快加速开离。

「小王」双眼遭辣椒水攻击,刺痛难以睁眼,仍奋力抢回现金,开车门跳下行驶中车辆逃离,造成左侧髌骨及右足跟骨等处骨折,并报警处理。中市警方循线隔天晚间查获张及黄,查扣辣椒水等证物,「小白」及「小叮当」另案侦办。

张、黄两人坦承犯行,但辩称辣椒水并非《刑法》所称「凶器」;辩护人指称,应仅成立抢夺未遂罪,黄是取得款项后,才喷辣椒水;且车未上锁,被害人可自行跳车,未遭压制致不能或难以抵抗。

「小王」证述,他佩戴眼镜虽局部挡住辣椒水,但很刺鼻、被喷到的皮肤刺痛、眼睛睁不太开,他突遭喷辣椒水,车子又加速驶离,他恐遭不测,为求自保才跳车。

;黄也证称,他喷辣椒水攻击时,也喷到自己眼睛,先去清洗眼睛及医院就医。法官认定辣椒水实具危险性,属「凶器」,且被害人当时自由已遭完全压制,达不能抗拒状态。

法官依携带凶器强盗未遂罪判张、黄各徒刑2年、1年9月,因黄已与被害人达调解,并履行完毕,应知所警惕,宣告缓刑5年,提供200小时义务劳务及法治教育3场,缓刑期间交付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