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碌窃贼赶场偷窃 小到芒果大到机车全都偷
法官审酌,认为洪男再犯本案与前案的性质相同,为累犯,明显未能记取前案刑罚之教训,因此依刑法第47条第1项规定,加重其刑。(吴建辉摄)
彰化1名黄姓男子,去年晚间11点在自家2楼上厕所时,听见1楼有声响,下楼查看发现1个陌生男子在翻箱倒柜,吓得他赶紧报警,警方循线逮捕到洪姓犯嫌,才发现他当天一共偷了4个地方,从芒果偷到机车,什么都偷,洪男最后遭检方依加重窃盗提起公诉,共遭判有期徒刑1年8个月,可上诉。
这名洪姓惯窃相当忙碌,从彰化南偷到彰化北,且不分大小件能拿就拿,去年8月15日凌晨4点,在员林成功路,用「自备钥匙」入侵民宅窃取芒果,下午用同样手法跑到彰化市南兴街偷到900元,同日晚间11点又到彰化市偷机车,并骑乘偷来的机车,跑到彰化市成功路闯空门,一路从早偷到晚。
判决书指出,洪男是一名惯窃,检方审理时他还辩称,机车是借来代步而已,并非偷,而闯空门是因为肚子饿,想说进去冰箱看一下有什么吃的,进去没几秒就出来了,态度轻率令人傻眼,事实上洪男先前就有多次窃盗前科, 进出监狱2次,去年才假释出狱。
法官审酌,认为洪男再犯本案与前案的性质相同,为累犯,明显未能记取前案刑罚之教训,在假释期间再度犯案,素行不佳,不知悔改,任意侵害他人财产,足以彰显被告之刑罚反应能力薄弱,因此依刑法第47条第1项规定,加重其刑;最后依侵入住宅未遂、窃盗、侵入住窃盗累犯等罪嫌,处洪男有期徒刑1年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