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毛的!上网滑到「10年前凶宅」影片 男见家中摆设傻了

大陆有男子看到网路上讲解刑案的影片后,发现其影片中凶宅的摆设与装潢竟和自家相似,让他惊吓不已。(图/翻摄自微博)

吃瓜吃到自己?大陆近日有专门在讲述刑案的网红发布一部新影片,其内容是讲述10年前的一起刑案,且该屋子也变成了「凶宅」,10几个小时后,在留言区就有网友指出自己正住在「凶宅」内,并且将一镜到底的家中拍摄画面传上网,后来,经其他网友比对发现,两部影片的装潢与与布置十分相似,且不少家具、家电也相似,甚至旋转楼梯都一样,看得其他网友都觉得毛毛的。

据陆媒《潇湘晨报》报导,一名讲解刑案案例的网红近日发布了一段影片,立刻影起网友们关注,其影片内容是讲述2014年发生在吉林省吉林市的一间出租套房案件故事,短短10几个小时后,就有网友在留言区表示「本人正居住在这间房子」,并上传一段一镜到底的房子内部画面。

对此,其他网友也截图比对两部影片发现,虽然事情发生已经过10年了,其房屋的装潢与布置高度相似,还有冰箱的红色印花、相似花纹的沙发抱枕,以及旋转楼梯、沙发、桌椅等都非常相似,其他网友吓坏;对此,有房屋仲介表示,该房屋已经出租出去,至于是不是凶宅一事,并不清楚。

此事影发热议后,另外也有男网友也上传一段该房子的影片,并指出他和弟弟住在这间房子内,并表示「没想到吃瓜吃到了自己」,也说这间房子不便宜,一个月要1200元人民币(约新台币5400元),后来和房东议价到1000元人民币(约新台币5000元),后来联络不上房东,也将房子退租了。

有专家表示,如果租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租到凶宅,并且是透过网上才得知讯息,房东和房仲在出租时若均未告知此情况,租客确实有理要求房东和房仲进行赔偿。

网红发布的案件,陆媒《中新网》于2014年4月4日曾报导,报导指出2014年3月25日上午,有两名男子当时以租房名义和被害女子约见面看房,两男看完房子后,假意和女子商讨价钱,双方达成月租金的共识后,两男为取得女子的信任,双方签订租房合约,岂料,就在签完合约后,女子要把合约放入包包中时,两男突然出手将女子杀害,并且抢走金项链、手机与400元人民币的现金(约新台币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