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发现公车门夹人惊险行驶8秒 司机下场惨了

公车司机林男关闭车门夹伤乘客,未发觉就开车,遭判拘役10日、连带赔偿2万元。(资料照片)

廖姓男子到台中旅游错搭公车,自后门匆忙下车,忘刷票卡,又冲上车大喊「等一下!」,急刷卡要再下车,林姓驾驶不查关闭车门,廖右手臂惨遭车门夹住又痛又怒破口大骂,林男不理会车门未关妥警示声竟起驶,乘客吓得喊叫阻止,行驶8秒钟才停车,林男被判拘役10日确定,廖男怒提民事求偿,台中地院判连带赔偿2万元定谳。

住在新北市的廖男与妻子在2019年10月16日下午5时许到台中旅游,搭乘由林男所驾驶的51路公车,上车不久同车乘客告知搭错车,夫妻两人匆忙在英才路与台湾大道路口公车停靠站由后门下车,廖男发觉未刷票卡,匆忙再从后车门上车,以手撑住车门,重复大喊:「等一下」,刷完卡后,要再下车。

岂料,林男即关闭车门,未察觉夹道人,也不理会车门未关妥的警示声,即起步行驶,廖男被夹得飙骂脏话;乘客也大喊「司机」、「手夹住啦」,公车在下午5时14分51秒至59秒期间继续行驶后停车。

廖男右半身遭公车门夹住,右肩及右下背都受挫伤,怒告客运公司及驾驶林男,林男在一审及二审都坚称自己无罪,辩称是他关妥车门后,廖男自己去推车门,车门未关的警示一直响,他只好一直按关车门按钮,才夹到廖男,他听到车门夹人,就车速很慢、安全靠停查看。

刑事庭法官当庭勘验监视录影,认定林男未注意乘客上下车、听见警示声却未查看,导致廖男右手被后车门夹住,显有未尽注意义务过失,一审判拘役55日、台中高分院改判拘役10日确定。

廖男怒向客运公司及林男提出连带应赔偿精神慰抚金20万元,台中地院简易庭法官审酌廖男所受伤害、过失及林男的过失程度,判赔2万元。林男不服上诉,经台中地院驳回,此为简易诉讼事件二审终结,不得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