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会两党达成共识 将立法审查赴中国投资项目
美国国会两党已就一项拟议中的法案达成共识,将赋予美国联邦政府审查美企赴海外投资项目的权力,防止关键技术流向中国等竞争对手国。 (图/Shutterstock)
美国国会两党已就一项拟议中的法案达成共识,将赋予美国联邦政府审查美企赴海外投资项目的权力,以保护关键技术与供应链为名义,阻止每年高达数十亿美元的投资流入中国等竞争对手国。
据《路透》报导,此一议案是一项要广泛增强美国对中国大陆竞争力法案的一部分,该竞争法案将提供520亿美元补助给晶片制造商,用于扩大在美国本土的营运。
这项议案在拜登政府内部得到普遍的支持,美国总统拜登的国家安全顾问苏利文在去年7月表示,政府正在研究新的投资审查并考虑对境外投资设限,以努力让美国在技术竞争中处于更有利的地位。
根据法案内容,修订后的审查措施将让美国政府能够限制任何与「有疑虑国家」的特定交易,这些国家是包含中国在内的「外国竞争对手」。新规定将适用于「新创投资」,例如新工厂营建,也适用于涉及知识或智慧财产权转让的合资企业等交易,以及创投与私募股权交易等。
报导说, 上述投资限制适用于美国企业及旗下子公司,企业必须在进行海外投资活动前45天通报政府,若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则政府有权停止交易。投资项目涉及的领域和技术包含半导体、大容量电池、制药、稀土元素、生物技术、人工智慧、量子运算、超音速技术、金融科技,以及机器人和水底无人机等自动系统。
更新后的法案文本呼吁成立国家关键能力委员会来审查对外投资,但没有具体说明该由哪个机构带领。国会议员最初提议由美国贸易代表署 (USTR) 领导,最后仍选择将决定权留给总统,其他可能性包含带领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 (CFIUS) 的财政部。
荣鼎顾问公司的一项研究指出,如果根据最初提案中所设定的颇为广泛美国赴外投资审查类别,过去20年美国对中国大陆的直接投资交易中,有43%可能需要被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