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少数族裔投票权来之不易

来源:环球时报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美国总统拜登在3月7日,即1965年“血腥星期天”56周年纪念日这天签署行政命令,要求联邦机构采取措施促进投票权。此外,美国国会众议院本月3日通过选举改革法案,拟全面扩大选民群体并限制“大金主”对选举的影响。如果在参议院通过,这部791页的新法案将成为《1965年投票权法案》之后,对美国公民投票权影响最大的法案。然而在美媒看来,它归根结底是美国两党围绕政治利益展开的一场角逐,几乎可以肯定会在参议院触礁。在投票权成为两党“权力的游戏”之前,美国公民、特别是少数族裔经过上百年的斗争才获得“一人一票”的权利。

曾是少数白人的特权

美国成立之初,宪法允许各州根据自身情况对投票权设置门槛。在多数州,投票权同选民的资产情况绑定。执政阶层认为,若选民缺乏经济独立,那么他们在投票时很容易被人操控,因此投出的票也不具可信度。为此,这项权利在很长一段时间被极少数白人精英阶层所把持。到18世纪末期,有资格参与投票的美国人仅占当时总人口的6%,选民群体均为21岁以上“有钱有地”的白人男性。直至1856年,美国才将投票权与财产状况松绑,允许所有成年白人男性参与投票,但仍有多州需要查看选民的纳税状况。

对于美国的少数族裔而言,投票权更是一项“不可轻与”的权利。美国内战期间,大批非洲裔黑人血洒战场,但那时他们的权利却并没有得到重视。当时有人讽刺当局的虚伪说:“需要拿枪作战时想起我们,投票选举时就没我们什么事了?”1868年,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颁布,规定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归化美国并受美国管辖的人,均被视作美国公民,为投票权的扩大提供了条件;1870年,《宪法》第十五条修正案明确要求各级政府不得因为选民的种族和肤色而剥夺他们的选举权。

然而,这些并未能保障少数族裔的投票权。为阻挠有色人种参与投票,一些州挖空心思,损招频出。据美国《国家地理》杂志记载,1962年,美国非裔民权活动家哈默在密西西比州某投票站登记注册时,就遭到了工作人员的刁难。根据规定,她需要现场写一篇文章,解读并阐述该州法律的一个章节。在回家的路上,哈默还遭到威胁,有人扬言要将她逮捕;到家后,哈默又被房东连夜驱离。在种族隔离的背景下,哈默的经历极具典型意义:设立投票税、要求选民接受文化测试,是地方政府阻挠少数族裔参与投票的惯用手段。

更为严峻的是,非裔选民当时还会受到来自白人至上团体的人身威胁。比如,哈默在参与选举期间就遭到过种族主义者的枪击。据美国《华盛顿邮报》记载,1922年8月,臭名昭著的三K党竟然动用飞机在俄克拉何马城的非裔社区散发传单,要求当地居民投票前“三思”。在大选日,这支黑恶势力更是遍布各投票站,以暴力行为阻挠非裔选民投票。在这种环境下,非裔选民的规模在数十年间始终难以壮大,这种情况在美国南方各州尤为明显。比如,路易斯安那州1904年注册的非裔选民数量仅为1342人,而在近60年后的密西西比州,参与投票的非裔选民仍然仅占该群体的5%。

“自由之夏”和“血腥星期天”

为提振非裔选民比重,黑人民权组织1964年在种族问题尤为严重的密西西比州开展了“自由之夏”运动。运动进行期间,志愿者团体在当地积极开设学校和图书馆,普及宪法知识,提升非裔群众的文化水平和权利意识。然而,他们几乎遭到该州上下的抵制,志愿者经常受到当地民众骚扰,甚至还有不法分子会当街对他们开枪。牛津大学出版社1988出版的《自由之夏》一书中记载了一组惊人的数据:在该运动开展的短短十周时间里,共有1062人被捕、80名志愿者遭到殴打、37所学校及30处非裔民居和商铺遭炸弹袭击或纵火;另有4名民权人士被杀,4人受重伤。

亚拉巴马州也是美国历史上种族歧视最严重的地区之一。1965年在该州达拉斯县,非裔群体几乎占据当地人口的一半,但仅占注册选民的2%。1965年3月7日,年轻的民权斗士约翰·路易斯率领600名抗议者,从达拉斯县塞尔玛地区出发,计划步行80多公里到亚拉巴马州首府蒙哥马利呼吁黑人权益。然而,游行队伍在跨越以三K党头子埃德蒙·佩图斯命名的大桥时遭到州警拦截,和平示威者被警察用催泪弹和警棍强行驱散,多达50人受伤送医。这起令人发指的暴行在美国史称“血腥星期天”。之后,美国80个城市发生支持塞尔玛游行者的示威,活动领导者包括马丁·路德·金等民权斗士。

尽管美国非裔在“自由之夏”和“血腥星期天”中付出了沉重代价,但两个事件均受到了美国举国上下的高度关注,在某种程度上打破了南方严峻的种族隔离局面,被不少媒体视作美国民权运动的转折点。就在“血腥星期天”事件发生后仅10日,美国《1965年投票权法案》草案就呈交给美国国会,这部法案明令禁止种族歧视,针对选民注册建立了联邦监管机制,充分保障少数族裔的投票权,至今影响深远。

选举权重塑美国两党

《1965年投票权法案》通过后,仅当年就有25万非裔民众注册成为选民;至上世纪60年代末,美国南方各州的非裔选民增加了35%至65%,标志着有色人种在美国选举史上的一次重大胜利。从1970年到2006年,这部法律又经历过5次修正。比如在1975年,美国国会通过《1965年投票权法案》修正案,为美国境内的非英语母语人士的投票权提供了保障,之后美国的选举材料出现了多种语言版本,覆盖到北美原住民、亚裔、拉美裔等少数族裔群体。

《1965年投票权法案》通过对少数族裔的赋权,改变了美国的政治版图,促使民主党和共和党经历了一次重组。1965年以前,民主党保守派人士把持着美国南部政界,而当《1965年投票权法案》通过后,这些地区的少数族裔开始积极推选民主党自由派人士,导致该党中的保守人士大规模退党,并纷纷加入共和党。在这次重组后,美国两党的政治倾向也更加两极化,民主党更加自由,而共和党更加保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