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主导《中日和约》1952年在台北签署

1952年4月28日,《中日和约》在台北签字,右为日代表河田烈,左为我当时的外交部长叶公超。(本报系资料照片)

国际关系是现实的,考量到《中日和约》不只是结束中国与日本之间战时状态的和平条约,还意味着日本将与共同签署这个和平条约的中国建交,吉田茂想找中共签和约确实是可以理解的。然而《旧金山和约》不过是恢复日本主权上的独立,解除驻日盟军总司令部对日本的管制,却不代表美国对日本的影响就此结束,驻日美军还将持续驻扎在日本。

从防制苏联与中共势力在东北亚扩张的考量出发,美国不可能轻易让日本如愿和中共签和平条约。所以在对日和约谈判代表杜勒斯(John F. Dulles)施加的压力下,吉田茂被迫派出何田烈为全权代表,于1952年4月28日与中华民国外交部长叶公超签署了《中日和约》,宣告中日战争结束,双方重新建立了1938年日本宣布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以来而断绝的外交关系。

对于中华民国没有实质统治大陆的问题,《中日和约》的法律效力被限定在「应适用于现在中华民国控制下或将来在其控制下之全部领土」,换言之是以中华民国所实质控制的台澎金马为基础。日本透过这样的文字安排,承认了中华民国对台澎的治权,同时也不排除未来中华民国有光复大陆的可能性,届时《中日和约》就功德圆满了。

可日本历届政府并不相信中华民国政府还有反攻大陆的可能性,所以「应适用于现在中华民国控制下或将来在其控制下之全部领土」的文字安排,同时也为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日本建交时,方便日本同时与「两个中国」政权打交道预留伏笔。与冷战初期和中共不相往来的美国不一样,日本政府虽然与台湾建交,却没有终止或者限制日本和大陆之间的民间商业活动。

哪怕是在看似对中共立场最强硬的岸信介执政时,中共都差点在1958年于长崎设置办事处,结果期间发生了五星红旗为亲中华民国的日本男子焚毁事件,导致双方的关系正常化又被拖延了14年之久。日本的政治与外交走向一切都为美国所影响,只要美国不在反共立场上松动,就不可能有日本跟中共建交的机会。六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