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合機構、寄養家庭權責不清 薛瑞元:速修法交地方政府

卫福部长薛瑞元今说,将在政院版本的「儿少权法」修正案中,将孩童出养后的追踪评估责任从媒合机构改由地方负责,避免机构与寄养家庭之间利益关系,导致孩童权益受损。记者邱德祥/摄影

一岁男童剀剀于等待出养时,去年遭保母虐死。各界诟病卫福部出养程序出问题。卫福部长薛瑞元今说,将在政院版本的「儿少权法」修正草案中,将孩童出养后的追踪评估责任从媒合机构改由地方负责,避免机构与寄养家庭之间利益关系,导致孩童权益受损。

薛瑞元表示,依现行儿权法规定,孩童收出养媒合及后续追踪访视,均可由卫福部委托的同一机构进行,「这不太妥当,恐会有利益冲突。」举例来说,儿福联盟完成出养,可向收养人收取费用,这会导致机构出养评估时,朝向同意出养,希望出养愈多愈好,而忽略家庭是否真能解决出养孩童的问题。

薛瑞元认为,收出养媒合后的后续追踪评估,应由地方主管机关进行较为洽当,这会在本次儿权法修法中纳入考量,该法案政院版本希望在本届立委第一会期送至立院审议。

薛瑞元也说,将致力在本会期将规范托婴机构、居家保母的「儿童托育服务法」送进立院。儿托专法卫福部版本草案去年就已出炉,经公听会搜集意见后,经预告60日期满,目前正等待政院核定。

儿托法是由儿权法独立而出,内容约分2大方向,首先将提高托婴机构与人员管控规格、提升托婴量能及品质,另有关保母(即居家托育人员)部分为加严登记资格,仅限取得托育人员技术士证、教保托育服务相关科系毕业者,取消儿权法中没有上述资格,但经过专业培训课程等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