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你的事」台南土城香遶境 男放鞭炮不聽勸 還甩開員警手

台南土城香遶境活动,陈姓男子4月14日深夜10时在安中路六段大马路中摆放大量鞭炮及烟火,经所长及员警劝阻,「没你的事情」他不但甩开员警的手,双手各持1支瓦斯喷枪点燃摆放鞭炮及烟火,而被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送办,台南简易庭裁处罚锾5000元。

陈警询时表示,他是烟火公司员工,兼职从事施放烟火工作,老板叫他直接施放,老板是听从委托人土城农场神农宫,而宫庙跟老板联系,说被开单没关系,直接施放就好。他说,施放烟火时,有人拉住他,他反射动作,要甩开他的手,「我不知道是谁拉我」。

法官勘验现场搜证光碟画面,当时道路上摆放许多未点燃鞭炮及烟火,陈左右手各握着瓦斯喷枪1支,行经员警前面,欲走至鞭炮及烟火放置处,员警用手指着他说话,状似阻止,陈边前进、边朝着员警回话。

此时,另名头戴棒球帽男子以身体阻挡在员警与陈之间,并回以「没关系」,陈迅即往鞭炮及烟火区走去,并将双手所持瓦斯喷枪开火,快速点燃道路上大量鞭炮及烟火,员警持续出声阻止,陈继续点燃道路上鞭炮及烟火,接着鞭炮声及烟火四起。

台南简易庭指出,陈明知在场员警身着警员制服,依法执行职务,劝阻陈不要点燃道路上鞭炮及烟火时,不听规劝,对员警回称「没有你的事」,迳行将双手所持瓦斯喷枪各1支开火,一一点燃道路上大量鞭炮及烟火时,员警出手阻止陈时,还甩开员警的手。

法官认他于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时,以显然不当之言词及行动相加,尚未达强暴胁迫或侮辱程度处罚锾5000元。

台南简易庭认陈男于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时,以显然不当之言词及行动相加,尚未达强暴胁迫或侮辱程度处罚锾5000元。图/读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