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德仅3至7成 台公务员所得替代率竟能破百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台湾公务员退休所得替代率,动辄80、90%,甚至还有超过100%的案例高居世界第一,请领的年龄又远低于国际水准,让政府濒临破产反观美国日本德国等先进国家制度,不仅退休年龄较高,所得替代率也仅介于3成至7成不等,少数才达8成。

所得者 70%

高所得最低不到 50%

1984年后改FERS制 30%-45%

鼓励搭配FTSP制     17%-79%

根据《自由时报》报导,我国公务员退休制度在1995年前采「恩给制」,参与者只要年资一到,就由政府负担全额经费,可以一次领,再「独享」18%优惠存款。到了1995年时,转型为确定给付制,保费由政府负担65%、公务员35%,导致横跨新旧制的中高阶公务员,退休所得替代率动还有破100%。

至于,台湾公务员可领月退休金,在2010年底前是采「75制」,也就是任职满25年且年满50岁(25+50=75),即可申请退休,因此曾引发一波50至60岁公仆退休潮,之后才改为「85制」,任职满25年者年满60岁者(25+60=85),或是年满55岁,但年资超过30年以上者。

再看看其他先进各国公务员退休制度,日本则有3种,「退职津贴」为一次请领,由政府全额负担,资历30年以上,每年发放1.75个月薪,年资30年可领37.5个月的月薪;「共济组合年金」每月提拨为18.39%,由公务员、政府各负担一半,64岁以上才能支领;「国民年金」采定额给付,64岁以上、缴费40年者可月领6万7000日圆(约台币2万4616元),合并计算后,低所得者退休所得替代率可达70%,高所得者最低不到50%。

美国在1984年前采「公职人员退休制(CSRS)」,由公务员与政府各提拨7%薪资,不足部份由政府负担,所得替代率上限为80%,年资满30至40年替代率约56至80%。到了1984年后,改采「联邦公务员退休制(FERS)」,公仆提拨0.8%,政府则依财务提拨,平均为10.7%,同样资历算来,所得替代率降到30至45%,并鼓励搭配「联邦节约储蓄计划(FTSP)」,自行提拨0至10%,政府最多提拨至4%,年资35至40年所得替代率约17至79%。

德国的公务员退休金虽采「恩给制」,完全由政府预算编列支应,但因退休年龄较高,法定年龄为65岁,警察、消防人员则可于60岁退休,但所得替代率是依年资递增,40年资历才有71.75%,政府负担也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