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第2座离岸风电场落脚通苑 县府27日召开首场公听会

苗栗县首座离岸风电场位在竹南镇及后龙镇海域。(谢明俊摄)

苗栗县继竹南、后龙两镇近海区域成为县内首座离岸风电场后,第2座离岸风电场将落脚通霄镇、苑里镇两镇外海区域,由民营「海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处向苗栗县政府申请「苗栗离岸风力发电计划三」海岸利用管理说明书,苗栗县政府依「海岸管理法」及「一级海岸保护区以外特定区位利用管理办法」规定自3月13日起在县府及苑里镇公所公开展览30天,并于27日晚间在苑里镇西平里活动中心办理公听会,以广纳各方意见,充分了解民意。

苗栗县首座离岸风电场位在竹南镇及后龙镇两地外海,业者经过2年建置离岸风电机,埋设输电缆线以及升压站,2年前开始商转,但却引起南龙渔会渔民们不满,向立委陈超明陈情当地渔获明显减少,与业者当初声称众多离岸风电机座可以形成鱼礁作用聚鱼相违。

由民营「海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处争取设置苗栗县第2座离岸风电场,将落脚在通霄、苑里两镇外海,离岸风电机座多半设在通霄镇海域,输电缆则由苑里镇房里里海岸上岸,并设置升压站一座。因此,县府工商发展处在接获业者申请「苗栗离岸风力发电计划三」海岸利用管理说明书后,县府工商处依「海岸管理法」及「一级海岸保护区以外特定区位利用管理办法」规定自3月13日起在县府及苑里镇公所公开展览30天,并于27日晚间在苑里镇西平里活动中心办理公听会,

公听会由县府工商发展处詹彩苹处长主持,现场有2、30名镇民出席,大多乡亲关切离岸风力发电长期对在地的影响以及希望该筹备处对于在地渔民的照顾、地方建设的协助,应有具体回应,所有镇民口述或书面意见都会作成纪录,后续提交内政部审议。

工商发展处詹彩苹处长表示,任何人民或团体如对本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皆可于公开展览期间3月13日至4月11日,以书面载明姓名或名称及地址,向县府提出意见,县府会将民众诉求,并同公听会纪录,陈报内政部审查,后续审议核定均由内政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