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8成私幼成准公共幼儿园 78间园所减轻家长负担
今年苗栗县共有78间园所加入准公共幼儿园。(苗栗县政府提供/李京升苗栗传真)
苗栗县政府配合中央「0到6岁国家一起养」政策,与私立幼儿园签订合作契约成为「准公共幼儿园」,截至目前共有8成、78间园所加入准公共幼儿园,县府希望透过增加准公幼,满足家长的多元选择,也可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县府配合国家政策,自2018学年度起与符合一定条件私立幼儿园合作,签订合作契约成为「准公共幼儿园」,家长仅须负担等同公共幼儿园的收费,第1胎子女不超过3000元、第2胎不超过2000元、第3胎以上不超过1,000元,低收或中低收免缴费用,所需费用差额由政府补助。
县府教育处指出,准公共幼儿园今年起第3期程强化合作要件,与符合「收费数额」、「教师及教保员薪资」、「基础评鉴」、「土地及建筑物品质」、「教保服务品质」及「行政管理」等6项要件,且未有不得续约或不得申请条件幼儿园合作并签订准公共契约。
退场机制部分,相较之前增列多项相关规定,且增订当学年各项违规事项累计次数的规定,增加契约期间屡次违反幼儿教育及照顾法、教保服务人员条例及准公共教保服务契约规定事项,县府得提前一学期预告,以加速并妥善处理退场,以维护幼儿就学权益,及强化人员薪资、教保服务品质与行政管理。
另外准公共第3期程已将「师生比1:12」纳入合作要件,今年为整备期,教育部提供每园10万元一次性整备金,明年度起渐进实施,2026学年全面达成1:12;为利各园因应调整师生比为1:12,整体进行园务及控管招生人数、减少班级人数的规划,因此,相关调增费用由政府协助支付或依规模给予奖励金。
县长钟东锦表示,今年苗栗县共有78间园所加入准公共幼儿园,名单已公告于苗栗县幼儿教育网,县内私立幼儿园已有8成与县府签约成为准公共幼儿园。
签约准公共幼儿园可向中央申请设施设备充实修缮补助及奖励金,同时另有亲职教育及专业辅导的经费、招收2岁幼儿补助,幼儿园安置身障幼儿得申请教师助理员钟点费,低收及中低收幼儿参加课后延长照顾服务也得获得补助,相信在政府与民间携手合作下,能保障幼儿受教权益,营造更温馨、友善的教学环境。